第十章 德川前期(1603—1680)

 

第一节 江户幕府的建立

一、关原之战

    天正18年(公元1590年),德川家康[注1]被丰臣秀吉转封在关东,以江户(今东京)为居城。庆长3年(公元1598年)秀吉死,儿子秀赖年幼,在大阪城由五大老之一的诸侯(即“大名”,以下同此),前天利家辅佐。家康根据秀吉遗嘱,以五大老首席身份在伏见[注2]主持大政,这时他已是位至内大臣,拥有公定土地年产量250万石[注3]领地的最大诸侯。随着秀吉老臣间的分裂表面化[注4],家康利用婚姻及结盟政策,拉拢各方诸侯,操纵派系对立,加紧篡夺政权的活动。庆长4年(公元1599年),前田利家死,石田三成见家康野心愈大[注5],便联络毛利辉元、宇喜多秀家、上杉景胜及小西行长等,策划剪除家康。结果遭到家康的打击,石田三成反被幽居在近江(今滋贺县)佐和山自己的封地不出,表示顺从。家康玩弄阴谋,鼓动上杉景胜在会津(今福岛县)举兵,自己借口讨伐上杉,带领福岛正则、细川忠兴、加藤清正及前田利家等组成的东军由大坂下关东。石田三成乘机推毛利辉元为盟主,联合关西方面诸侯小早川秀秋及岛津义弘等组成西军,举兵攻略伏见,进取美浓(今歧阜县南部)。家康立即召回征讨上杉景胜的军队,于庆长5年(1600)9月1.5日同石田方面的西军决战于美浓的关原。西军兵力和地理条件都占优势,但缺乏主将,内部不统一,小早川秀秋又突然倒戈,石田三成被俘,结果家康大胜。这一战役前后持续了2个月,双方互相攻许对方不忠于丰臣。

二、幕府的建立

    德川家康夺得霸权后,立即杀了石田和小西,流放宇喜多,没收或削减西军毛利、上杉等的领地[注6],大封东军将领,掌握了全国实权。

    庆长8年(公元1603年),家康效法源氏及足利氏,迫使皇室封他为右大臣和征夷大将军,在江户开设幕府。此时丰臣秀赖成了实际只领有摄津、河内及和泉等三国(今兵库、大阪的一部分地区)收入65万石的一个诸侯。但他在法律上仍是秀吉的继承者,丰臣氏一族君臣的潜力还很大。大阪更是当时日本最富庶、重要的都市,丰臣旧部战败后集中在这里,准备再起。家康为统一全国,积极经营10年。

    庆长19年(公元1614年)冬,炮制了“方广寺钟铭事件”[注7],发动两次向大坂进攻的战役。第二年(元和元年)5月占领大坂,迫使秀赖母子自杀,消灭了丰臣氏一族。

    在此之前,家康在掌政后两年的庆长10年(公元1605年),便让位给儿子德川秀忠,自己隐居于旧根据地骏府(今静冈市),遥制江户幕府,决定大计。大坂战役后第二年(1616年)家康死[注8]。幕府经第二、三两代将军统治,确立了德川时代政治经济的基本体制。

第二节 德川幕府的集权政治

一、统治体制——幕藩制

    德川封建集权国家,全国人民被置于将军和各领地(“藩”或“国”)大名“的支配下。江户幕府拥有收入占全国农民上缴租米四分之一(约680万石)的直辖领地(“天领”)[注10],以其中一部分领地(约260万石)分封给直屑它的家臣武士“旗本”及“御家人”[注11],称为“给知”,其余归将军一族掌握。除将军直辖领地外,约70%的土地分封给全国270个大名,大名各拥有万石到120万石的领地。他们将领地上的年贡分给自己的陪臣,陪臣又授与“家来”(家臣)以俸米。大名受将军控制,对幕府负担政治、经济及军事的义务,但他们在自己领地(藩国)上是最高的专制君主,拥有财政、军事、司法和行政的权力。

    将军和武士阶层通过领地与禄米的层层分封授受,结成了君臣、主从关系。大名、旗本及御家人对将军负担繁重的公役和军役[注12],宣誓忠诚。陪臣、武士、家来等也同样要对将军及各自的“主君”服役尽忠。整个统治阶级就是由将军、大名一直到“足轻”(步卒)的大小武士所构成。幕府为控制全国大名,将亲藩和谱代安置在关东、近畿及东海要地,外样大名则务使移住东北、中国(本州山阴、山阳两道)、九州等边远地区,还使各藩领地交错,以收互相牵制之效。大阪战役后,幕府制定了一国一城制,藩领内除大名的居
城(藩都)外,所有城堡一律拆毁。

    幕府的主要财源是从它直辖领地农民剥削来的贡租。此外它还支配着全国重要的都市和矿山[注13],独占国内主要市场(江户、大坂)和对外贸易的利润,集中诸藩采集的金、银、铜矿石,作为铸币原料和重要输出商品,由此逐步控制全国的经济命脉。

    整个德川时代,全国大名虽各自保持割据状态,但由于幕府在政治、经济、军事上占绝对优势,德川幕府基本上保持了260年的安定局面,实行了中央集权专制统治。

二、政治机构

    幕府的政治机构最初沿袭德川家康在三河(今爱知县东部)地方时一个小领主衙署的规模,体制简单。二代将军德川秀忠时起,随着生产与统一事业的进展,任用儒官林罗山,整顿幕府官制。将军下设“大老”、“老中”、“若年寄”等职。“大老”是特任执政官,非常职,由谱代大名中选任。“老中”或称“年寄”,是常任执政官,相当于内阁,名额4至6人,按月轮值主持大政,即负责掌管皇室、公卿、大名、寺社和外交事务,由谱代大名选任。“若年寄”和老中共参幕政,分掌旗本、御家人及江户市政,名额5至6人,也由谱代大名选任。老中下设三“奉行”,即“寺社奉行”、“江户町奉行”、“勘定奉行”。“寺社奉行”四人,掌管寺院神社及寺社领地的行政、司法,处理关东8国以外幕领的诉讼。“江户町奉行”2人,分掌江户南北两区的行政、司法。“勘定奉行”4至5人,管辖幕领内郡代和代官及一般行政、财政。三奉行分别由谱代大名及旗本选任。以上各高官都轮流执政,重要事件协商处理,以防一部分人篡夺中央权力。

    监察(特务)机关有老中下属的“大目付”(监视大名及幕府高官),若年寄所属的“目付”(监视旗本以下幕府官吏武士,兼管江户城内警政的官职)等。超越两奉行以上职权的重大案件由老中、三奉行、大目付等组成的“评定所”(幕府的最高司法机关)协议审处。

    京都及幕领各地方的行政,由幕府任命。其中以“京都所司代”权职最重,它担任幕府对皇室、公卿及西部各藩大名的监督和当地的司法、行政。二条城(将军在京都的行营)、骏府(静冈)及大阪三要地各设城代,任军事警卫,大名城主外出则代行政务。京都、大阪两地还设置“町奉行”(相当市长)。其他幕府直辖要地设置“奉行”或“郡代”、“代官”等,处理行政及司法。

    各藩大名以领地贡租的一半作为藩政的财源,其余充作家臣武士的俸米。藩主为实行集权,利用农民对地方武士的反抗斗争,逐步收缴封地,使原来掌管封地(“地方知行”)的家臣武士集居城下町,限制其直接支配封地,以实物俸禄制代替封地制。藩的政治组织略如幕府。总理藩政的重臣称“家老”(相当幕府的老中,世袭职,一藩有数人或10余人),也采取轮值协议执政的制度。家老下设郡、町、寺社等“奉行”。郡奉行专管农村司法行政,町奉行掌市镇(城下町)的司法行政,勘定奉行管理藩的财政。此外并设相当评定所的审判机关——大目付、目付(侦缉)及其他奉行等职。藩主身旁设有“用人”若干名,掌管庶务、会计。

三、军事组织

    幕府军队由幕领的诸藩所属武士组成,封建国家本来就是一种军事组织,军政统一。如上所述,幕府授各藩大名以领地(“知行地”),大名则须按领地收入额,负担相应的军役,这是封建政治的根本原则。统治阶级官职不分文武,幕府首脑(将军)和诸藩大名(亦称藩主)战时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军队统帅,老中(统辖大名)和若年寄(统率旗本、御家人)同时也是军队的总副参谋长。常备军称“番方”(值勤警卫军),又称“三番组”,即“大番组”、“书院番组”和“小姓番组”,由旗本及其子弟编成。

    大番12组,警卫江户城、京都二条城及大阪城等,战时任先锋,由老中统领;书院番10组,警卫幕府,巡逻地方,侍卫将军,战时作战;小姓番8组,宿值府内,巡逻全市,平战两时护卫将军,与书院番都由若年寄统率。

    番方警卫军编制;每组设“番头”1人、“组头”1人(大番为4人)、番士50人。另有称谓“同心”、“与力”的下级武士30人。

    御家人编成徒士组、步枪百人组等约30组,任务与三番组略同。幕府根据俸禄的高低,规定旗本的兵役义务;宽永年间(公元1624年一公元1643年)每收入500石出兵役13名,当时旗本的采邑共260万石,应出兵员约67600名。加上御家人(担任各番组的“与力”、“同心”等职的)约17000余名,已超过所谓“旗本八万骑”之数。按规定,一个收租10万石的大名应负担兵役2155名[注14],所以任何势力联合不了40个这样的大名,是无法对抗幕府的兵力的。而且幕府的总兵力还应加上谱代大名的武装力量,因此它的强大远远凌驾于各藩之上。

四、武家统制

    幕府形式上尊奉皇室,装成将军是由天皇册封、幕政是由朝廷委托的假象。实际上把天皇当作傀儡,利用它来对付诸藩,凡反幕者就可作为“朝敌”来镇压。幕府给皇室和全国寺院神社的租米只分别占全国公定土地年产量的0.5%和1.2%,皇室岁入仅3万石(实际相当米8千石,银302贯多),全部公卿贵族的收入总共不到15万石,整个朝廷连同其他收入仅40至50万石,远不及一个大诸侯。皇室既靠幕府供养,只能事事听命幕府,讨好将军,有如《本朝通鉴》所说:“朝廷赖武家而愈尊,武家仰朝廷而愈隆。”[注15]

    幕府颁布了《禁中及公家诸法度》17条,规定天皇只许从事学问,诵读《群书治要》[注16]、《禁秘抄》[注17],吟咏和歌,不得过问政治。幕府在京都筑“二条城”[注18],作为将军的行辕。设置官吏,派遣密探监视皇室公卿和关西诸侯。法制严别公武,武士官职由幕府授予,革除朝廷授官于武家之制[注19]。由此,彻底隔断皇室和武士的联系。天皇如触犯幕府,随时可被罢免。德川时代朝幕之间,就是这样种凌驾于天皇之上的权力关系。

    为强化武家统制,庆长20年(公元1615年)颁布了《武家诸法度》[注20],违者处以禁闭、“改易”(减封、转封、除封,没收家禄和城邑,贬为平民),甚至赐死的严刑。宽永12年(公元1635年)修订本法为21条,更明定大名“参照交代”的制度,大名必须隔年到江户遏见将军,一年值勤幕府,一年驻守领地,妻子留江户作人质。同时派遣特务(有巡见使、隐者、目付等职称)于各藩侦察地方动静,加强对大名的控制。

    幕府和诸藩豢养数十万武士,镇压人民及维持德川军事封建国家。这些大小武士,从丰臣秀吉实行兵农分离后,就完全脱离生产。旗本和一部分御家人虽由将军封给领地,但规定必须居住江户,将自己领地委给地方官经营,地位低的也住在城市里,成为领取俸米(有折成货币的),游手好闲、欺压百姓的特权阶层。


第三节 德川前期的经济与社会制度


一、封建领主制经济

    德川时代,日本的社会生产形态是一种封建的小农经济。16世纪末,日本1600万人口中,80%以上是农民。通过丰臣秀吉检地和兵农分离政策;封建中期开始衰落的庄园被彻底摧毁,土地所有关系和统治关系被整顿为自耕农直接向领主缴纳实物年贡的贡米制度。到了德川时代,又经几次检地,确立了农民对土地的占有权,消灭了贵族和武士领有土地与农民的根基,使幕藩完全控制了广大农村。从此农村中的基本生产关系成为领主对农民直接的剥削关系。[注21]农民为领主耕种一小块世袭份地。当时农民每户占地都在5反以下。[注22]这种农民被称为“本百姓”,它在整个德川时代是一个不断分化的自耕农阶层。[注23]领主从农民剥削50%(“五公五民”)到70%(“七公三民”)的实物地租(“本途物成”),还加上各种杂税(“小物成”)、劳役。农民在领主的代官、村吏重重压榨下,不仅自己被紧缚在土地上,并且连种植、生活的自由都被剥夺,事实上等于农奴。

    明治维新前德川幕藩体制正是建立在这一封建农奴制的小农经济基础上。根据德川家康的谋臣本多正信的话;“收农民的贡赋,要不使他们死,也不使他们活。”[注25]这充分表现了纯封建土地所有权的本质。商品经济发展的京都、大坂和东海道平原地带,本百姓有雇佣“水吞”、“小前”(无地贫农)等长工耕作土地的。其他后进地取,具有乡士(在乡武士)身分的土豪地富,则拥有称为“谱代下人”、“名子”、“被官”等世袭的农奴,征收其劳役地租。

二、社会组织

    当时农村中还保留着公社关系的残余;农民公有山林、草地,农忙期有进行劳动互助的“结”及兼有宗教信仰的互助性质的“讲”等组织。农民以“寄合”(聚合)的形式,商议本村大事,制定村规,选:举村吏,保证全村交纳年贡,共同举行祭神,兴办工程等,违反村规要受“村八分”(全村对他断交)的惩罚。这样的农村,又多具有农村自治体的形态,但贫农都不许参加自治组织。

    幕藩领主巧妙地利用这种农村共同体,作为封建统治的工具。各村由形式上从自治体选出的“地方三役”[注26]管辖。庆长8年(公元1603年),为加强统治农民,保证贡租收入,实行了“十人组”[注27]制度。又将若干村组成乡组,任大庄屋(乡长)统治属村,以若干乡组组成郡,设郡奉行。幕府和各藩就是这样自上而下地统治了全国农民。

    幕府为了保障财源和巩固封建统治基础,对农民设置重重限制,实行残酷的超经济强制。宽永20年(公元1643年)下令严禁土地买卖,犯者判徒刑后流放。以后更禁分田给子孙、禁种经济作物,禁农民迁徒、转业,甚至于涉到农民的衣食住等生活细节。庆安2年(公元1649年),幕府制定了统治农民,旨在榨取其全部剽余劳动的法令《庆安告示》32条,典型地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残酷掠夺压迫农民的用心。[注28]

    城市的工匠和商人统称为“四人”,按行业住在一定的地域。町(市镇、街区),和村一样,近于一种自治体。有房地的可参加町政,租赁房地的则无此资格。全町司法警察权由武士出身的“町奉行”主管,町内的日常行政事务由“町年寄”(长老)、“町名主”(市、镇董)等有财力的商工业头目处理。町也实行五人组制度。市民负有种种连坐责任。町人租用地产须交纳“地子钱”(租金),经营工商业要交纳“运上金”(营业税)、“冥加金”(牌照税),负担比农民的年贡轻,受干涉也少。手工业者因没有资金,力量不及商人,大多负有为领主做短工的义务(也有出钱代工的)。幕藩领主为维护封建秩序,严格限制商业资本的发展,宣扬“贵谷贱货”,实行重农轻商政策,多方干涉町人的活动。

三、身分等级制度

    在纯封建的小农经济基础上,以将军为最高权力,通过禄位制和主从关系,由幕府和各藩的大小封建领主——武士阶层用武力分割统治全国人民的政治形态,称为幕藩制。

    幕藩体制的社会,阶级统治以严格的身分制为支柱。从战国时代大名领国制形成后,兵农分离和一系列法令政策的实施,社会各阶层不能自由迁移。到了18世纪,所谓士、农、工、商即“四民”[注29]的身份区别逐步固定,各阶层内部又细分为种种等级[注30]。身分制由父家长世袭的家族制度牢牢地保持着。法律规定,每个人从母胎里就被确定了自己的族籍,出生后被闭锁在狭隘的身分等级的圈子里,不论本人能力和表现怎样,也水不能越出自己所世袭的阶层。四民中,士是统治阶级的基干部分,有担任官职、受领俸禄、称
姓[注31]、佩刀[注32]以及对平民的“无礼”者“斩舍御免”(格杀勿论)等特权。在父家长制下,家长权限最大,家人须绝对服从。武士的俸禄由长子继承,不许分家产[注33]。家庭里男尊女卑,夫妇、父子、长幼之间,身分差别都很森严。妇女被置于隶属男子的地位。

    在被统治阶级中,农民(百姓)的阶级身分复杂,大别为高持和无高两种[注34]。高持又称“总百姓”即有地者,包括少数称为“石持”、”名主”、“庄屋”等的地主富农及农村中大量存在、称为“本百姓”、“乡士”等的自耕农(实际是幕藩领主的农奴),称为“草分”(垦荒地者)、“根生”(土生土长的)等中小农,称为“分附”[注35]的依附农民。无高,即无地的贫、雇、佃农和农奴,包括“水吞”(贫雇农)、“家抱百姓”(家奴)、“被官”、“下人”(家仆)、“庭子”(奴仆所生子,可买卖) 等隶属农民。这些农民阶层在银川前期还都保持着浓厚的封建身分关系。

    町人,即工商业者也有复杂的门第和身分差别。门第高的有世袭市镇董的资格,还可从领主取得减免租税的特权。町人的家族关系和武士、农民略同,但个人发展机会较多。丁稚(学徒)七、八岁就厮养在店主家受奴役,长大了当手代(店伙),逐步升作番头(掌柜)。店主的子弟也同徒弟一样被使唤或送到外店当学徒,学技术。满师后服役多年的老店伙,也可能得到店主帮助,允许使用本商号的招牌独立开业,成为分店或分号后,和店主仍得永远保持家族般的主从关系,不得违抗店主的意志。

    被列在四民之外社会最低层的贱民,称为“秽多”、“非人”。这是一种历史上因犯罪、被贬等原因遗留下来的最下层世袭身分。他们在政治上毫无权利,被指定集体居住在郊区村落一角,从事被当时社会视为最卑贱的职业(屠宰、掘墓、卖艺、制革、刑吏、狱卒等)。他们世代遭受残酷的待遇,因此,贱民为争取解放的斗争,直至今天还以部落解放运动的形式继续着。

    如上所述,德川时代的阶级组织保持着严格的身分等级制,幕府以强大的武力和专制统治为背景,将广大人民闭锁在身分制的侄桔中。同时幕府还压制着王室、诸侯和武士,这就使阶级间充满着尖锐的矛盾。列宁曾指出,等级是以社会划分为阶级为前提的,等级是阶级差别的一种形式。通过镕川时代日本社会的身分等级现象,可以清楚地看出劳动人民是经历多么残酷的奴役,整个封建时期领主和农奴两大阶级是怎样进行死活斗争的。

    幕藩体制的确立,大体上完成于宽永年间(公元1624年—公元1643年)。这一时期,幕府对皇室贵族的控制,对武士、寺院的管理,对农民的统治政策,各项法制已基本制定。下述镇压农民和天主教徒的起义以及
彻底推行锁国政策等,都是这个封建专制时期发生的事。

第四节 德川前期的文化

一、独尊朱子学

   儒家思想古来就是日本封建社会精神支柱之一,儒学本是中国传统思想的核心。儒学的中心思想是人生价值(人贵于物)的观点。它肯定人们生活和道德的价值,肯定现实生活的精神。从不悲观厌世,更没有出世和轮回等宗教思想。它主张追求知识,吸取文化遗产,习惯于反思和总结经验。这是儒学的积极部分。但它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上讲天人合一,顺应自然,宣扬“性命义理”之学。在人际关系上继承孔孟“道统”,讲等级贵贱、家庭本位、中庸之道、格守成规、追求功名等,被宋人称为“道学”(亦称“理学”)。这是儒学的消极部分。

    儒学在宋代为朱熹烹一派集大成,朱子学在坚持唯心主义世界观,维护封建秩序,并使之合理化,以至阻滞中国社会发展方面有其严重缺点,但在探讨“理气关系”、“格物致知”、“知行合一”等问提时,提出了深刻的辩证法观点;同时在重视气节操守,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理论思维与民族意识的发展有过积极的影响。

    镰仓时代朱子学随禅宗传到日本。最初在京都公卿和五山禅僧间转播。南北朝、战国时代,他们避乱到地方,依托大名武将,利用朱子学作为封建礼教正统观念的依据,影响武士和人民。当时日本朱子学尚未独立,仍包含在佛教中。到江户时代,幕府为维护等级制度,使朱子学脱佛为儒。公元1600年德川家康召播磨国禅僧藤原惺窝(公元1561年—公元1619年)到江户还俗,创儒学京学派,与其门徒林罗山(公元1583年—公元1697年)以朱子学名儒身分,先后受重用,为诸侯公卿讲四书。

    惺窝到江户,便推重宋学,主张“人伦皆真”,否定佛教出世观,排佛归儒。但真正创立日本朱子学的是林罗山。罗山以京都一禅僧祟儒排佛,入惺窝之门后,涉猎诸子百家,其学不但越出朱子学的案臼,且结合当时日本政情,有所创发。他为克服日本战国时代“下克上”的封建危机,力尊程朱三纲五常、大义名分思想[注36],但对理学不适于幕藩统治的则加以修正。如忠孝关系上,中国儒学向重孝[注37],罗山则主张“忠孝不得兼,宁舍孝而重忠”。[注38]他赞同汤武放伐论,予幕府讨伐丰臣遗族以论据。在宗教问题上,他排佛、耶而与神道结合,认为“(神道)即王道也、儒道也、圣贤之道也”。[注39]因此获得德川家康的特别倍赖,任他为侍讲,顾问幕政,参与法制、外交文书的拟定。宽永7年(公元1630年)三代将军德川家光赐上野忍冈地基一段,令罗山建立圣堂(孔庙)和学塾,教育幕臣子弟,林家世袭儒官。元禄3年(公元1690年)五代将军纲吉移筑圣堂学塾于汤岛昌平扳,命林家三代孙凤冈为大学头,主持这一幕府的最高学府(称昌平簧)[注40]。林家从此世袭主管文教的职位,朱子学成为官学。

二、朱子学在日本的传播

    德川时代以前,朱子学已在地方广泛传播。战国大名朝仓氏的根据地越前(今福井县东部)是当时的儒学中心,儒学、国学家清原宣贤(公元1475年—公元1550年)倾向朱熹多次讲学。周防(今山口县)7国守护大名大内义隆(公元1507年—公元1551年)也振兴儒学,招聘博士、禅僧、讲释经书,还派人到朝鲜去求《朱子新注五经》。在西日本方面,以桂庵玄树(公元1427年—公元1508年)为首的儒僧开创日本朱子学的萨南派。以土佐(高知县)南村梅轩为中心的海南派主张儒禅一致,但倾向道学。关东地方,相传镰仓时代武将足利义兼(?一公元1199年)创立的足利学校(在桥木县足利市昌平町)是当时日本唯一的学校,藏书丰富,迄明治期各地学子还云集于此,培养出许多儒家学者。

    自从文明13年(公元1481年)桂庵玄树在萨摩翻印《大学章句》以后,各种儒书先后出版。文龟元年(公元1501年)桂庵又出版了《四书五经古注和新注的作者及句读》,统一了四书集注的和点(用日语读汉文时插在汉文中的日文和符号),为朱子学的广泛传播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德川时代,藤原惺窝、林罗山以后,朱子学分化为进步与保守两派思想,前者以贝原益轩为代表,具有主气的唯物倾向,后者以山崎阁斋为代表,具有主理的唯心倾向。

    贝原益轩(公元1630年—公元1714年),福冈藩医,由阳明学转向朱子学,晚年对朱子学发生怀疑动摇,批判朱烹“理先气后”说,主张气一元论。他反对朱熹的“居敬”说,重视其“穷理”说。益轩喜好科技医药之术,自称所学为“民生日用之学”。属于这一派的有新井白石及怀德堂学派的中井竹山、山片蟠桃等人,幕末佐久间象山等也属于这一派。

    山崎阁斋(公元1618年—公元1682年),京都寺僧,转向朱子学,极祟程朱持敬之说,弟子有浅间纲斋,三宅尚斋等6000人。幕末,阁斋融合神道教与朱烹大义名分论,创立一种儒教化的“垂加神道”新教派。认
为神道教和儒教在“仁政”起源上根本思想一致,企图折衷两者,论证武家政治(霸道)和公家政治(王道)相同,所以幕府统治是正当的。在此基础上,他鼓吹“天人唯一”、“内外之辨”和绝对尊王的皇国思想,使神道教蒙上浓厚的理学气味和国粹主义色彩。所谓崎门学派至幕末维新后,尚有横井小棉、元田水字等。他们与国学、水户学等高唱“万世一系”的国体论在推动尊王攘夷运动及与军国主义结合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德川时代地方上出现了尊奉儒学的“明君”,以及许多教授朱子学的藩校。如宽永初建立的名古屋学问所、宽永18年(公元1641年)建立的冈山藩校、元禄10年(公元1697年)建立的米泽藩兴让馆等。水户藩德川光国(公元1628年—公元1700年)聘请明末遗臣朱舜水为宾师,建立了尊王攘夷的水户学思想体系。此外,还有尾张藩主德川义直、会津藩主保科正元、备前冈山藩主池田光政、土佐藩的家老野中兼山等,他们都依据儒学改革藩政,在倡导程朱理学,巩固藩政方面发挥了作用。

三、封建教育的宣扬

    银川时代朱于学影响最深广的是宣扬理学的封建教育。不用说当时日本普遍的学校——足利学校,连社会上普通的教育场所——庙塾(寺子屋)里使用的训蒙读物也几乎都充满这些内容。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以下各种:

    1.儿童读物:宣扬“三纲五常”一类思想,有《大和小学》、《本朝三字经》、《和俗童子训》及《民家童蒙解》等几十种。[注41]

    2.妇女读物:鼓吹“贤妻良母”、“贞女烈妇”,用“七出”[注42]的法纪使妇女遵守“三从四德”的有《女论语》、《女大学》、《女中庸》、《女五常训》、《女仁义物语》、《本朝烈女传》等几十种。《女实语教》[注43]中说:“父母有如天地,公婆有如日月,丈夫有如君主,妇人有如从仆;朝夕孝敬父母,恭敬侍奉翁姑:夫妇切勿争吵,宁屈理而从夫,—若不慎守三从,焉能避免五障[注44],若无报四思[注45]心,谁能保八苦身[注46]?女为地狱之使,断绝成佛种子;面貌虽似菩萨,居心实同夜叉[注47]。”

    3.武士读物:有《武士训》、《武教小学》、《士道要论》等几十种。详见下述。

    4.农工商读物:搬弄理学中的“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有《大和俗训》、《民家重量记》、《町人囊》(《商人须知》)等几十种。河村瑞轩的《成家训》说:“《论语》曰:‘耕也,馁在其中矣。’……要知士民本属下贱,身在土地,也喜农作,可谓知身分……不可有丝毫作乱之意……念及守护(神)其其之佑护,欲报其恩德,即应尊重朝廷,谨守法律,不因年贡课役,心存芥蒂,不为害于人。……虽君王不仁,政道苛刻,亦勿怨磋。”[注48]西)川求林斋的《百姓囊》说:“农民应以质朴为本,不犯国主之禁…凡世间乐,全在苦中,愈畏苦,苦愈多?:…不避苦,不求乐,苦自成乐。”[注49]。常盘贞尚的《民家重量记》宣扬宿命论说:“大胜小,强胜弱……行道得德,作恶招殃……生死贫富,四季不移,此为天命。项羽之男,灭于乌江;孔明之谋,志终不遂,此人力不如天命。”[注50]

    5.宣扬忠孝节义的读物:忠义方面,有《皇和表忠录》、《赤穗义队录》、《烈士报仇录》等十几种。孝义方面,有宣扬孔孟孝道的《大倭二十四孝》[注51]、《肥前国孝子传》、《本朗孝子传》[注52]等十几种。宣扬贞烈的方面,有《本朝女鉴》[注53]3、《大东妇女贞烈记》、《古今烈女》、《本朝烈女传》等十几种。

    此外,中国倡导封建伦理思想的《朱子家训》[注54]在日本流传很广,也为日本封建教育的确立起了重大的作用。

    朱子学在日本的广泛传播一面强化德川幕府的封建统治,导致其守旧锁国;一面由于尊王思想的树立,削弱了幕府的武家统制,推动了维新开国。

四、后期武士道思想

    封建社会领主和武士间的主从关系,本无严格约束。平安时代有“兵(军人)之道”,镰仓时代有“弓马之道”、“武道”等词,就其实质讲,“武艺有之,武道则未之有也”[注55]。镰仓后期,统治阶级要求:武士忠诚、信义;廉耻、节俭、寡欲,这些儒家封建德目同禅宗、朱子学结合起来,进一步在武士中发生作用。早期武士道思想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至德川时代,由于中江藤树、山鹿素行、贝原益轩、大道寺友山、山本常朝等[注56]儒学家辈出,鼓吹“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并撰写论著,使武士道理论化、系统化,终于统治了整个日本武士的思想。

    在日本,武士道常被认为是“纯日本思想”的“重要要素”[注57],但实际上武士道理论的祖师山鹿紊行最初就是林罗山下面一个朱子学派。[注58]他鼓吹的“圣学”,就是指孔子所说的天下之“五达道” 和“三达德”[注59],也就是儒教伦理观的核心——“五常三德”思想。山鹿在《士道》里说,“孔孟之教人曰‘守死善道’,曰‘舍生取义’,曰‘杀身成仁’。夫死生者,人之大事也。至道义之当守,生不足恋,死不足顾,况富贵贫贱,饮食色情之有害志乎。”[注60]这段话充分说出了“士道”和朱子学的关系。

    山鹿素行的弟子大道寺友山,进一步发挥了儒学为君主“杀身成仁、舍身取义”的精神,同时开始把武士道日本化。他在《武道初心集》一书中说:“武士临战场,决不当顾家室。出阵应有战死之决心,以生命付诸一掷,方得名誉。与敌骑决胜负,将被敌取首级时,敌必正色问我姓名,即应朗报己名,芜尔授颈,不可有懊丧畏缩之态。负致命伤时,若尚有气力,必向番头、组头或同伙[注61]报告,不露痛苦,处以冷静无事之色,方不失为武士第一要义。”[注62]

    在这些思想影响下,武士道内容增加了盲目狭隘的复仇主义。山鹿出仕过的播磨国(今兵库县)小藩赤穗,于1703年1月30日发生了所谓“赤穗义士”47人,报主仇后被处集体切腹,从容就义的事件。[注63]这种“全死节”的山鹿思想的发扬,成为武士道精神的典范,它成为以后日本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欺骗人民进行野蛮统治和侵略的重要工具。

第五节 德川前期的对外关系

一、对中、朝和南洋的贸易

    德川幕府成立初期,为获得贸易利润,充实财力,准备消灭丰臣遗族及异己势力的内战,以树立全国统一的专制政权,继续采取织田。丰臣时期的开放政策,鼓励海外贸易。1615年发给赴日的广东、南京商船朱印状,予以贸易自由,并托明船带信给福建总督,向明朝提出讲和恢复勘合贸易的要求,以谋结束丰臣秀吉以来对中朝两国的敌对状态。明朝因倭寇及丰臣的侵扰,对日十分警惕,且国内形势不稳,厉行海禁,拒绝幕府要求。但中日两国民间贸易一直末断。中国商船每年都有几十艘到长崎、平户等九州诸港。庆长14年(公元1609年),幕府和朝鲜缔结《己酉条约》,恢复了国交,重新通过对马岛藩主宗氏展开日朝贸易和友好关系。[注64]位于日本西南的硫球国,与日本有往来,但一直受中国王朝册封,坐收中、日、南洋三角地带贸易之利,拒绝丰臣侵朝时要它交纳兵粮的胁迫。江户幕府成立后,也没有派遣使节。于是家康借口琉球亲明,于公元1609年派鹿儿岛萨摩藩主岛津家久出兵侵略,迫使其从属岛津藩。此后,琉球每逢德川将军新立,便遣使致敬。但岛津氏仍让琉球保持独立国地位,继续向明、清派遣贡使,接受册封,默认它为外国,且不许琉球日本化[注65]还多方设法让硫球增加入贡明、清的次数。琉球成了当时日中贸易的中继站。东南亚方面,德川家康于1601年以来,写信给安南、柬埔寨、退逻等国王,要求通商,幕吏、大名和豪商们也同南海诸国政府交换书信礼物。

    家康执行对外贸易政策的结果,日本同东南亚和西欧各国的贸易有显著发展。由于明部的锁国,日本和大陆不能直接贸易,但对前往往南洋各地的商人,幕府实行了官许贸易制,将盖官印的特许证——“朱印状”发给日本和外国往来于南洋与日本之间的商船主。史称这种获得特许权的商船为“御朱印船”。[注66]朱印船多数是由九州的大名及豪商幕吏、外国人所有。输出日本的金、银、铜、硫磺、樟脑、米、麦、刀剑、文具、扇子、漆器、家庭用具等,输入丝绸、呢绒、苏木、鹿皮、染料、香料、铅、锡、糖、药材等南洋和中国的物产,对日本经济影响很大。当时日本在造船、航海的技术方面都不及西欧各国,也没有海军保护,但日本盛产可用作货币的白银,所以对外贸易发达。和当时华侨的一样,在南洋居住的日本人逐渐增多。17世纪初,东南亚各国,除华侨集中的唐人街外,也出现了日本町(城镇)[注67]。居民大都是日本的商人、海员、佣兵、仆役,此外还有一部分不堪剥削压迫而流亡海外的日本人,以后更有不少被流放或外逃的日本天主教徒及被拐卖的奴隶等。这种日本侨民集居在日本街,由当地统治者授予某些自治权和治外法权。它的头领
是居民选举出来的,有一定势力。[注68]这种东南亚各国的日本市镇到日本锁国后,同本国完全隔绝,日侨和当地居民通婚、杂居,逐渐同化而趋于消灭。此外,侨居在我国台湾、澳门,印尼的爪哇,马来亚的马六甲等地的日本人。则始终同当地人分散杂居,没有日本町和治外法权,很早就和当地居民同化。[注69]


二、对西方各国的贸易

    16世纪中叶以来,西班牙和葡萄牙人在远东积极展开殖民和商业活动。葡人乘中日交往隔绝。在澳门和长崎间垄断了中国生丝和日本白银的交易,赚取5至10倍的暴利。[注70]这方面的贸易一直掌握在丰臣氏和西部诸藩之手,且有耶酥会教士介入,早为幕府所嫉视。17世纪后,新教国英、荷势力东渐[注71],庆长5年(公元1600年)荷兰商船遇难漂至日本,航海长英人威廉为德川家康留任为通商顾问,改名三浦按针(公元1564年—公元1620年)。[注72]荷、英商船先后于公元1609年和公元1613年年来日本,获得在长崎的平户岛设商行自由贸易及享受治外法权的待遇。后来还在江户、大坂、浦贺、骏府、娇、长崎设立分行及代销店,贸易旺盛。两国商品和西葡大致相同,不外是幕藩领主们需要的枪炮、火药、铅等军需品和豪商需要的呢绒、生丝、绸缎及棉纱棉布等。幕府为抵制葡商操纵生丝贸易,于庆长9年(公元1604年)实行生丝特许证制[注73],由幕府统制生丝贸易。对西班牙宣布不实行这一制度(公元1612年),对荷、英则更给以内地贸易的自由,由此葡商在日本势力一蹶不振。当时英商着重马来方面的香料贸易,对中日的贸易被荷兰人排挤,元和9年(公元1623年)终于关闭了平户的商行,专力经略印度。随着日本禁教和锁国,荷兰成为西方唯一独占日本贸易的国。

三、对天主教的政策

    德川家康的对外政策,基本上沿袭丰臣时代禁教与贸易平衡的方针。但家康要发展经济,为招揽西方商人和航海、造船及开采银矿的技术家,不依靠教士是困难的,所以禁教不但不彻底,而且他自己就在鼓励传教。文禄4年(公元1599年)家康还在伏见城代行政务时,就委托被俘的西班牙教士耶罗尼摩(Jeronimde Jesus)进行同吕来(当时西班牙的殖民地菲律宾)通好,为日本招聘技师,并允许他在江户建立方济各会的教堂。由此天主教各宗,向关东方面发展。庆长14年(公元1609年)家康还委托西班牙原任吕宋总督罗福利哥(donRpdrigo de Vivero)和京都商人同去新西班牙(Nueva Hispania,当时西班牙的殖民地墨西哥)交涉通商。[注74]仙台藩主伊达政宗(公元1567年—公元1636年)更公开宣布传教自由,庆长18年(公元1613年)派家臣支仓常长为使节,随方济各会教士路易·梭特罗(Luis Sotelho)乘自造大帆船横渡太平洋及大西洋,经墨西哥、西班牙到罗马,觐见西班牙王和教皇,要求通商。[注75]

    在德川家康统治期间,由于对国外商品和技术的需要,使天主教传教顺利。庆长8年(公元1603年)在日传教士达129名,受洗人数公元1605年为793名,次年一跃为8千名。据教会的报告,庆长15年(公元1610年)日本全国天主教徒已达70万名。[注76]


第六节 幕府的禁教与锁国

一、幕府与天主教的矛盾

    天主教在日本传教事业的发展逐渐扩大了教会和幕府间的矛盾。从幕府的立场看,天主教在两个方面是和幕府统治根本对立的。首先,天主教教义上坚持上帝是最高权威,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和以将军为最高主宰、严分身份等级的幕藩体制完全不同;天主教排斥异教,否定神佛信仰,认为上帝是天地万物之主,应该服从上帝,而不应该服从父母、主人、君主。这对自称“神国”的日本和被尊为“东照大神化身”[注77]的德川统治者来说,更不能容忍;此外,天主教反对日本武士的切腹、多妻制,都直接和日本统治阶级的传统对立。其次,教会活动的性质也日益增加幕府的恐惧。西方殖民主义者一贯利用天主教会充当它侵略扩张的工具;这是当时日本人在东南亚目睹的事实。早在16世纪中叶,九州地方信仰天主教诸侯大村纯忠将领地横濑浦向葡萄牙人开港(公元1562年),不久又将领地长崎、茂木献给耶酥会(公元1580年)。耶酥会将长崎和澳门间葡商生丝贸易的一部分利润和教会领地上的租赋作为教会的财源,开展教会活动。虽经丰臣的禁教,但到德川时代前期,大量信徒形成坚强组织。教会通过商人把武器供给南方诸侯,这对正谋建立强大统一政权的德川幕府,不能不是严重的威胁。而当时新教国英、荷商人为压倒竞争者,不断中伤西、葡,说两国教士在利用教民征服日本。幕府联想到不久前佛教一向宗领导长达11年的农民起义(公元1570年—公元1580年),深恐丰臣氏遗族及反德川势力利用天主教徒的组织力量发动暴乱。同时天主教徒在受到权力的镇压时那种不怕死的行为使幕府畏惧,深恐“把日本变为魔国”,于是决心采取强力措施来扑灭天主教。

二、禁教的实行

    幕府为消灭丰臣遗族,决定禁绝天主教的活动。当时幕府已可由信奉新教的荷、英商人保证外贸的利润,所以对天主教的主要支持者西葡两国在日本的势力不予重视。庆长17年(公元1612年)3月,断然发出禁教令,以幕府直辖领地的都市(静冈、江户、京都、长崎)为对象,公元1613年又下令全国禁教。幕府的“教渝书”指出:“日本,神国、佛国也。基督教徒党传邪法,谋政变以夺国,违法令,谤神佛,礼拜罪人(指耶酥),祟倍有加,应予严禁。”[注78]同时在京都、伏见、大扳、界等地破坏教堂,逮捕教民,强迫改宗。庆长19年(公元1614年),各地诸侯对教士和教徒全面镇压。同年9月,明石(神户附近)地方有名的丰臣派天主教诸侯高山右近等148名教徒拒绝改宗,被判处流放到马尼拉。京都、长崎、大阪等地拒绝改宗的,捆缚在草席和蒲包里,露出脑袋游街。妇女被棵体示众,或送往妓院当妓女。这些对教徒的人身侮辱和剥夺身份是日本封建社会惯用的野蛮刑罚。据帕·杰斯的《日本天主教史》说,有些男女教徒毫不留恋地将自己包在蒲包里,挤进犯人行列,表示舍身殉教决心。当时信徒中武士多,特别在西南诸藩,这也许是禁教初期幕府采用身分刑的理由。[注79]幕府发现消灭大坂丰臣势力的两次决战(公元1614年冬、公元1615年夏)中,教徒参加丰臣一方,于是决心禁绝天主教,以肃清反幕力量。诸侯慑于幕府威势,怕蒙丰臣派罪名,相继出具改宗字据,转而镇压天主教。诸侯的家臣、武士、农民,也根据主从关系,分别向所月上司提出“不背主义”字据,作为改宗理由。各级武士还得层层向上司递交保证部下及家属非教徒或改宗的证明。由此幕府掌握了
对全国武士和人民思想的统治实权。

三、“大殉教”

    元和2年(公元1616年)4月,德川家康死,他在死前消灭了丰臣遗族一家。8月,幕府对各诸侯颁发了所谓“元和2年禁教令”,要全国上下直到农民,铲除教会、严禁信教,除明船外,信教的外国商船一律只限在平户、长崎两地经商。荷英两国人则不准在内地经商、居住。这一命令把禁教和统制外贸结合起来,已经显露了锁国的开始。幕府所以在这时加强禁教,无非为防止家康死后可能发生的内乱,以“耶酥为夷狄之邪法”作借口,威胁各地诸侯彻底归顺“神国”日本的将军秀忠。幕府这一禁令,使禁教进入一新阶段,对教会的
迫害扩大到一般教徒身上。规定窝藏教士的人,火刑处死,没收家产。由五人组作连环保。于是九州地方不少教徒乃至暗中支持他们的人陆续被捕杀。公元1620年,一艘从马尼拉回日本的朱印船被英荷商船队在台湾海峡捕获,报告了幕府,船上载有两名西班牙籍教士,连同船长日人平山被百般拷问,两年后(公元1622)在长崎受火刑,船员12名被斩首。事后不到一个月,幕府又在长嫡集体屠杀外国教士。日本教徒及被牵连的朝鲜人、中国人55人,世称“大殉教”。[注80]

    各地诸侯为保全身分地位,都对教徒进行迫害。估计从元和5年(公元1619年)到宽水12年(公元1635年),被处刑的日本教徒为数约达28万人。刑罚极其残忍,结果大部教徒被迫改宗。但仍有一部坚持信仰,参加称为“组”、“讲”及“众会”等秘密的信教组织。这些教徒被捕处刑时,还迷信“抵抗而被杀就不算殉教”的教条,毫不抵抗地死去。由此幕府更加感到天主教的危险,宽水5年(公元1628年)起,越发加强禁教,甚至实施“踏绘”[注81]的办法。但迫害愈厉害,反抗力量也愈大,不久就在长崎地区爆发了大规模的岛原起义。


四、宽永禁令

    德川幕府的对外政策由积极的贸易开放转变为闭关锁国,主要基于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天主教问题,这涉及从思想意识直至政治和国防的重大关系,必须加以禁绝,包括断绝日本和海外的交通,已如上述。其次是贸易统制问题,这关系到幕藩封建统治的基础。对外贸易发达必然促进国内工商业繁荣,从而破坏自给自足的领主经济。加以西南诸侯和豪商经营外贸日趋富强,也威胁幕府安全,因此必须统制外贸。幕府为保证其封建剥削体系,必须在小农经营的条件下,榨取实物地租,通过货币经济,促进农业的再生产。幕府于公元1630年起积极建设三都(京都、江户、大扳),扶植特权商人,奖励各地商业性国产物的生产,使三都起中央市场的作用[注82],由此控制了全国经济。与此同时,开始实行全面锁国,逐步限制并独占了对外贸易。

    幕府的锁国政策是逐步展开的。如上所述,公元1616年即所谓元和2年禁令只是禁止外船(除明船外)在乎户、长崎两港以外靠岸。公元1620年,禁日人搭乘外船航海及输出武器;公元1622年屠杀外籍及日本教士后,次年驱逐葡人出境;公元1624年禁止西斑牙人来日通商。宽永10、11年(公元1633年——公元1634年),幕府发布第一、第二两次锁国令,实行“奉书船”[注83]制度。规定除持有特许证的船外,严禁日人日船出国。同时,严格统制外贸,外船来日本,立刻受监视,限期交易,到期离境,丝价由长崎确定(其他商品按生丝标准定价),禁止官吏直接购买外货,还严令拘捕西、葡籍(南蛮人)教士,规定告发教士者的奖励办法。结果朱印船贸易只为幕府特许商角仓、茶屋(京都)、末吉(大阪),三浦按针等七家独占。生丝特许证制由界、长崎、京都及江户、大坂的商人加强了统制。宽水12年(公元1635年)发布第三次锁国令;禁止包括特许船在内一切日船驶往海外,侨外日人归国者,不问理由一律处死。宽水13年(公元1636年)发布第四次锁国令,除第一次禁令内容外,又增加了西、葡人在长崎所生子女及收留或匿救这些混血儿童的人一律处死的罚则,以及加强搜捕外籍教士的规定。这样,随着禁教而加强的外贸统制逐步严厉,经过岛原起义的镇压,最后完成了德川锁国的体制。锁国体制的成立意味着国家垄断海外贸易关系的形成,它和日本对朝鲜、琉球、阿伊努(北海道)的华夷秩序建立一起,成为幕藩体制国际关系的准则。

五、肥前领主对农民与教徒的迫害

    九州肥前(长崎)的岛原半岛原是战国时代天主教诸侯有马晴信的旧领地,有着不少热烈信仰的教徒和关原、大板等战役后躲避幕府追究流落此地的浪人[注84]。德川初期,由于藩主有马直纯禁教无效,幕府于公元1616年将岛原转封给松仓重政,有马的武士都成为农民。重政到任后,为巩固权势,7年间筑起坚固的岛原城堡和市街港湾。为取悦幕府,领地收入仅4.3万石的重政,却为兴建江户城而要求承担10万石的劳役[注85],使农民疲于奔命。元和7年(公元1630年),他丈量本藩耕地,清理出比原有石数多出60%的地亩,课以高达收获量6成的年贡[注86],并苛征杂税,盘剥农民。同年重政死,其子胜家变本加厉,对农户经济作物、手工生产品及工具等都课税,甚至牛马驮货、生炉子、装窗户、安葬、生子等等,无不要捐.税。对无力完纳的,便处酷刑,如拉走妻儿,将孕妇扔进水牢或裸体倒挂。更有一种名为“蓑衣舞”的刑罚[注87],使岛原人民无法活下去。岛原南面的天草岛,本是天主教诸侯小西行长旧领地。关原之战,小西灭亡后,幕府把天草划归唐津(佐贺县西北)藩主寺泽领有。这里是天主教在日本的发祥地[注88],丰臣禁教后还将神学校、修道院等移来,传播西洋文化。寺泽领得此地后,立刻丈量出比原来多出2倍的耕地,增征许多捐税,在岛西北筑富冈城堡,从唐津派官来这里统治。

    岛原新领主父子两代除掠夺农民外,疯狂镇压天主教民。从元和4年(公元1627年)起,松仓一族镇压教徒达8年,用种种酷刑(灌凉水、铁笼烤、烙印、摄指、洞里倒挂、针扎、竹锯肢体、沸水煮)[注89],实行最残暴的恐怖迫害,受难者达数干人。天草岛上领主寺泽父子的迫害教民也极残酷。与此同时,教徒秘密组织(组、讲、会等)也遍布全岛,进行了沉默的抵抗。

六、岛原起义

    岛原、天草两地自公元1634年以来,天灾不断,农民吃树皮革根充饥,多次向藩府借米,两家领主毫不过问,只用严刑逼租。宽永14年(公元1637年)10月,岛原南端津村的农民与三右卫门请求缓付没有交齐的一部分租谷,松仓的家臣田中宗夫立刻将右卫门的怀孕的妻子囚入水牢,她已到临产期,泡在水里6昼夜,婴儿出生便断了气。右卫门和亲友群众为这种暴行逼得忍无可忍,汇合了七、八百人包围并放火烧了田中的邱宅。田中逃进城堡,百姓迫到城堡外,烧了市街。右卫门妻家就在对岸天草岛上,天草的农民也愤而参加起
义。[注90]由此看来,事件从开始就是一场农民针对领主苛政的反封建斗争。

    群众推举了一位勇敢而有才智的16岁青年天草时贞(四郎)[注91]作首领。他到全岛各地宣传,农民们和被杀教民的遗族都聚集山中、海岛开会,宣誓起义。这些多年受苦的庄屋(村长)、旧藩浪人武士,在起义中发挥了核心作用。10月22日,岛原藩2名捕吏带兵25人到有马村,逮捕2个教徒家属。有马村代官(藩吏)林兵
有卫门探悉该村农民佐志木左卫门礼拜天主像,大怒,破门而入,浇掉画像,同时将他因拖欠年贡捕去抵押的女儿,脱下衣服,用火把拷问。在场的四、五个农民,愤而用农具杀死了林兵右卫门。于是浪人武士善右卫门宣告,“立刻杀掉各村藩吏”。岛原南部各乡纷纷响应,杀藩吏,烧寺庙,10月25日开始了武装暴动。

    10月26日,起义军2000多人粉碎了藩署派来镇压的军队,包围了富冈城,在天草四郎的领导下,两地大部分地区已为起义军所控制。参加起义的群众十分广泛,岛原南部13乡全人口的80%参加。其中6乡不论男女老幼一齐参加起义军。[注92]从阶级成分看,除农民外,还有手工业者和藩主的奴仆,有天主教徒,也有佛教徒。一些上层农民,如上述的庄屋(村吏)、因失去旧藩主而沦为农民的浪人武士,担任了起义军的指挥。当时被围困在岛原城内的藩吏,飞报幕府和正在江户的藩主松仓胜家,并向邻藩求救。但各藩都观望不前,将军德川家光接报,惊呼这次起义“如昔之一向宗”,忙令正在江户的一些西南藩主赶回本藩,防止蔓延,并调兵遣将前往镇压。

    11月中旬,天草的起义军3.7万人(包括妇女儿童)正在攻打富冈城,得悉幕方大军就到,退入岛原南端的旧城堡——原城。12月9日幕军包围原城,3次发动总攻击。起义军用火枪木石反击,当时特产的“有马步枪”命中率很高,幕军伤亡很大,幕府专使板仓重昌在1638年元旦的总攻中校击毙。正月初三,幕府宰臣松平信纲赶到岛原,调集各藩军12万余人,加紧围攻原城,同时勾结荷兰军舰,从海上炮轰原城,但始终没有攻克。

    由于起义军长期困守孤城,终于粮弹告竭,只能吃草根树皮。2月21日,起义军实行反攻,因双方力量悬殊,没有成功。2月17日幕军全面总攻,起义军一边祈祷进入天国,一边拼死抵抗。28日幕藩军队付出了死1700人、伤万余人的代价才攻陷原城,时贞以下主要人员全部战死,被俘义军包括婴儿母子全部被残酷杀害。岛原天草义军在日本农民革命史上写下了英勇悲壮的一页。[注93]

    岛原起义是幕藩体制确立时期发生的大规模农民武装起义。它是由幕藩领主妄图把农业先进地区业已大量存在的小自耕农重新沦为农奴的倒行逆施引起的,是以备受封建压榨的农民和浪人武士为骨干,借助天主教组织,反对幕藩统治的一次大起义。这次起义展动了幕藩领主的统治,幕府动员18个藩十几方人的兵力,
仅幕府就耗损40万两军费。

    岛原起义是被着宗教外衣的农民革命。农民据弃过去天主教宣扬的忍从、殉教等不抵抗思想,努力传播通过武装斗争,建立地上“神国”的思想。这是对封建制度的一次巨大冲击,是有鲜明的反封建性质的革命斗争。


七、锁国的完成

    通过岛原起义,德川幕府不单认识到对外贸易对封建经济的威胁,而且更理解到外来宗教对幕藩统治的威胁,由此实行持续200多年的锁国体制。宽水16年(公元1639年)幕府发布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锁国令。全面禁止外船来日,命各藩检查航行船只,提高密告外船走私入境者以3倍的奖金,并禁绝国外教会对日本教民的一切联系与影响。宽永18年(公元1641年),将同基督教传教无关的荷兰人一律转移到长崎的出岛[注94]),限制外文书籍进口,连朱印船贸易也禁止了。日商受重大损失而破产。锁国后,幕府只限长崎一港,准许中国、荷兰船舶通航,独占了与日本的的贸易。由此日本的外交和贸易全部被置于幕府统制下。输入品中占重要位置的生丝交易则被持有生丝特许证的豪商集团(“丝割符仲间”)独占。

    锁国时因贸易额没有限制,所以奢侈品的输入,金银铜外流的趋势,长期没有变化。但金银铜的产量渐减,继续外流会减少国内通货,贞享2年(公元1685年)后,不断限制贸易额并取缔走私。正德5年(公元1715年5),幕府颁布“海舶互市新例”(正德新令),对贸易限制作了全面安排。规定每年中国船限30艘,银6000贯[注95];荷兰船限2艘,银3000贯。这一限额一直实施到元禄年间(公元1688年—公元1703年)。此后,金银生产减少,国内产业发达,丝、糖、工艺品等重要进口货浙能自给,外贸额自然下降。

    整个锁国时代(公元1633年—公元1857年)幕府强迫天主教徒改宗佛教。如上所述,每个日本人都必须固定一个寺庙作为他的“擅那寺”[注96]由寺院证明他是某一佛教宗派的信徒。寺院掌握了信徒的“改宗户籍”,成为幕府统治人民的工具之一。当时称这样的制度为“寺请”或“擅家”制度。


八、锁国的历史影响

    公元17世纪西欧殖民主义者东侵,印度、印尼、马来亚、菲律宾等国相继沦为殖民地。东亚还保持独立的中日两国,国内商品货币经济都开始发达,阶级分化,反封建斗争逐渐高涨。统治阶级一方面加强中央集权,抑制商品经济,镇压人民斗争,同时对西方殖民主义者的军事侵略和经济文化活动,特别是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结合,采取了严厉防范的方针。对外贸易,一般都由政府独占,作为国家财源之一。为此取缔国内外走私商人,形成了一套锁国政策。中日两国所不同的是,明清两代统治者使官营贸易表现为传统的朝贡形式,其他往来一律禁绝。日本的锁国则采取积极防止旧教国的侵略,禁绝天主教,取缔海盗和独占海外贸易。两者都是封建集权国家为克服内外矛盾,维护统治而执行的闭关自守政策。

    日本锁国的后果如何?论者见解不一。有的从侵略者的角度出发,惋惜锁国使月本成为一个“蓑虫”(龟缩网里的虫),露出头来时,世界大势已定,坐失瓜分殖民地的机会。[注98]有的从文化史观出发,指出:日本人由于锁国,以致未能汲取欧洲理性主义的精神,日本民族也就因缺乏科学精神而致战败。[注99]似乎日本帝国主义的失败只是因为锁国妨碍了科学发展。有的认为锁国政策有“自卫”的一面,并且认为东亚国家沦为殖民地较晚,是由于坚持锁国,特别是日本因锁国而使幕府得以维持两个半世纪的独立统一的政权。因长期的和平,多少给日本以封建生产力发达的条件。但锁国也招致日本在国际上的孤立,坐失早日转向近代化的机会,“都市文化由于资产阶级精神的发展受阻,以致形成一种夜郎自大,缺乏民族积极性的‘岛国根性’,这正是闭关社会所不可避免的特有的畸形性。”[注100]

    我们认为,对于日本幕藩统治阶级,锁国是历史的必然。因为在当时日本国内外条件下,不锁国便很难维持封建自然经济的基础和不受殖民主义的侵略。同时幕府由于严格控制对外贸易,还迫使国内商工业完全屈从于封建势力,加强对劳动人民的剥削,防止武士同农民结合起来进行反抗。但是,锁国本身必定严重阻碍商工业的发展,堵塞西方科学技术和进步思想的输入,延缓了日本资本主义的发生,使日本的近代化比西方足足落后了2个多世纪。明治维新不得不被着“尊王攘夷”的袍笛登场,日本资本主义制度也就无法摆脱封建残余的长期困扰。


[1]德川家康原为三河国(今爱知县)一个小诸侯,因助织田信长有功,扩张势力,逐步须有甲斐(今山梨县)信浓(今长野县)之地。

[2]伏见是京都南郊战略要地。

[3]公定年产米量当时称“石高”。日本在公元1582年—公元1875年年间政府清丈拼地时确定凡诸侯领地、武士禄米的数额和农村米谷的产量都以“石高”表示,“石高”数额往往高于实际收获量。

[4)丰臣秀吉侵朝时,老将之间就发生派系对立。一派以五奉行中的石田三成和侵朝主将小西行长为首,代表近畿先进地区小农生产和商品货币经济势力的官僚层;一派以另一侵朝主将加藤清正及秀吉的功臣福岛正则为首,代表九州、中国等后进地区封建农奴主势力的武将层。在对待侵朝战争问题上,前者结托五大老中的前田利家和毛利辉元,主张同朝鲜讲和;后者结托德川家康,主张战争。以后逐渐发展到全国大名都卷入了这两派的斗争。

[5]1560年正月家康在大坂城楼接受诸侯们的参贺,石田三成认为丰臣的将领有
归顺家康的趋势。

[6]战后被消灭的诸侯(大名)91家,被灭封的4家,没收公定土地年产量约642万石的领地。

[7]方广寺钟铭事件:秀吉在京都东山建立的方广寺因地震倒塌,幕府借口祷求秀吉的冥福,命秀赖再建,迫使耗去巨资。钟铸成后又诬称钟铭上“国家安康”一语有诅咒(擅斩)家康的意思,向丰臣氏大兴问罪之师。

[8]德川家康事迹参见北岛正元:《德川家康》(中央公论社版)、中村孝也:《德川家康》(至文堂版)。

[9]“藩”皇室分封给臣下的领地,意指诸侯有屏藩(捍卫)王室的作用。日本德川中期儒学发达,模仿中国,称大名为诸侯,其领国为“藩”。后通称拥有公定年产米量万石以上领地的诸侯为“大名”。大名按照人们和将军家关系亲疏,分为亲藩(将军同族),谱代(关原之战前臣属德川氏的世代家臣)及外祥(关原战后归顺德川氏)三等。大名的名额经常变动,江户中期约有270家。

[10]“天领”散在关东、东海、近畿一带,初期只限于丰臣赐给德川家康的须地。关原战役后,增加了幕府没收自反对派大名的领地、丈量出农民漏报的土地以及幕府的新恳地。

[11]旗本:封地收入万石以下,淮许觐见将军的直属家臣(“直参”)。御家人:只给俸禄木,不给领地,没有觐见将军资格的武士。

[12]公役:包括“参觐交代”、警卫要地、负担幕府兴办各种土木工程的课役等。军役,指战时按租赋收入多少,分担供应兵员、武器的任务。

[13]幕府直辖的都市有大阪、京都、奈良、伏见、山田、骏府、甲府、长崎、界等。矿山有佐渡、伊豆、石见等金、银、铜矿区。

[14]根据庆安2年(公元1649年)军役表,见《德川禁令考》第1卷第90页。

[15]伊东多三郎:《江户幕府的成立与武家的政治观》,《历史学研究》,第131一132号。

[16]《群书治要》:631年唐魏征等奉旨撰,汇摘群书有关帝王治术,足资劝戒的篇章,50卷。

[17]《禁秘抄》:13世纪初顾德天皇用汉文记述宫廷行事、仪礼、掌故的书,共29项,2卷。

[18]二条城,1603年德川家庚所建,是历代德川将军到京都坐镇的城堡,殿宇雕绘辉煌,明治维新后改为天皇离宫。

[19]德川时代以前,朝廷对武士有官位授予权。德川幕府《禁中及公家诸法度》(公元1615年)第7条规定,武士官位脱离公家官位而完全独立,由幕府授予。(《德川禁令考》卷1)

[20]《武家诸法度》是大名以下武士应遵的法律,共13条,严定武士身分等级,大名参数交代时随从兵额,鼓励大名修练文武,自奉俭约,禁止新筑城堡、结党营私、隐藏罪犯、擅兴兵革及大名间私缔婚约等事。(参见《德川禁令考》卷3)

[21]水原庆二:《日本经济史》第103—116页,有斐阁。

[22]羽仁五郎:《幕末的社会经济形态、阶级关系及阶级斗争》,《日本资本主义发达史讲座》第19—20页,岩波书店,1932。

[23]本百姓是德川时代登记在土地清丈册上,占地自营。按期缴纳贡赋的农民。它是幕藩体制的主要经济基础,外观上是自耕农,但它的经济地位极不稳定,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达在不断分化,少数成为富农、地主,多数沦为贫雇农。

[24]当时农民的地位有如19世纪初幕府执政(老中)松平定信所著《国本论》所说:“至今有五公五民、本公四民、七公三民之说,贡赋之多,更难数计。场圃有赋,家屋有赋……又核布、榷酒、擦、柞、椒、麻之类,悉使上贡……收获时官吏数十百人巡行阡陌,途远必宿民家……民畏之如狼虏……虽在农忙,逢役即弃末箱,负粮稿、经十百里而不得一文,反被杖殴怒骂。”(《日本经世大典》第13卷第336—339页)

[25]《落穗集》,《日本经济丛书》第1卷第238页。

[26]“地方三役”是农村中的三种基层官吏,形式上由农民选出,管理村政,实际上是政府在农村基层的爪牙。三役中“名主”(又称庄尾,相当村长),每村1、2名,多半是有财势的地富,初为世袭,后改为选举产生;“组头”,辅佐名主,每村若干人;“百姓代”,代表村民办理交纳租税、指派徭役等事。

[27]“十人组”(以后改为“五人组”):幕藩将村民每10户编为一组,迫使保证组内农民按期交租,取缔“盗贼”。发生欠租、盗窃等事,全组要负连坐责任。有如我国宋代王安石设置的“保甲法”,解放前国民党的“保甲制”。

[28]这一法令发布后,直至幕末统治着日本农民。它强制农民严遵法令、事村长如父母、日夜操作、不得怠惰,它规定“妇女不仅白昼,还须继以夜工。妻子事夫不勤、爱闻谈上街者应退婚。”农民不得购买薪柴、烟、酒、茶叶,不许着用棉麻以外衣料,不许饱食,更不应多食大米,只许吃杂粮。它用如下的话威吓农民:“必须交清年贡,否则借米2袋,5年本息就达15袋,终至卖出妻室子女,直至卖身。凡勤俭致富者,邻里尊重,代代享福。无家产者,同村蔑视,因于饥寒,沦为盗匪则处刑死,双亲悲痛,同族受辱;犯法者本人入狱,还须传询村民。……”(t德川禁令考》卷43)

[29]士、农、工、商,总称“四民”。本出于我国周代儒家用语,不完全适用于当时日本的情况。日本封建社会的士就是武士,农包括贫雇农到地主富农,工、商地位差别不大,统称町人(市民)。另外,统治阶级中的皇族、公家(公卿贵族)、僧侣、神官及被统治谢级中最低层的贱民(秽多、非人)等。都不在四民之列。

[30]例如,武士分“侍”、“徒”及“中间”(又作“仲间”,义为“从卒“伙伴”)三等。收入仅5万石的鲫江藩(越前),屑于“侍”的家老到从士就多至63级。“徒”以下分为12级。属于徒以下的人,路上遇见上级的侍,就在雨天也得拜伏路旁。

[31]日本在明治维新前,只有统治阶级(贵族、武士)才有姓,乎民、女子都不许有艘,仅有名。统治阶级中姓氏的使用极为严格。

[32]武士通常佩带双刀,大刀杀敌,小刀(胁差)自裁(切腹)。

[33]长于以下兄弟,除作人家养子或分居外,终身依赖长子,被称为“受照顾者”生活地位都很低。

[34]“高”指登记在丈地册上所有地应交租的收获量。

[35]分附百姓指江户时代后进地区农家第二、三男及同族的名于、下人等依附性强的佃农。

[36]王家烨:《日中儒学之比较》第154—157页,(《东亚中的日本历史》第5卷),六兴出版社,1988。

[37]儒家以孝惮忠倍为四樱,而孝为始(《大戴礼记》)

[38]朱谦之《日本的朱子学》,第155页,三联书店,1958。

[39]《藤原惺窝、林罗山》第192页,(《日本思想大系》第28卷),岩彼书店,1980。

[40]昌干簧子公元1692年由林家学塾改为宫立“昌平坂学问所”。宽政2年(公元1790年)幕府从这里发出“禁止异学令”,定朱子学为任宫考试主科,其他学问都斥为异端。明治维新后,学问所改为昌干学校,即东京大学的前身。

[41]《日本教育文库》学校篇第450页,同文馆,1913。

[42]“七出”:本是我国儒学经典规定的“休妻”(丈夫离弃妻子)的七条依据,即妻犯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七条之一,可以离弃。

[43]作者不详,见《日本教育文库》教科书篇第118—120页。

[44]“五障”:佛教认女子成佛有五种障碍,见《法华经·提婆达多品》。

[45]“四息”:佛教认人们应报答父母恩、众生思、国王恩、三宝(佛、法、僧)思。

[46]“八苦”:佛教认人生有生、老、病、死、爱别离(与所爱者别离)、怨僧合(与所怨恨者聚会)、求不得、五盛阴(盛聚众苦)八种苦。

[47]“夜叉”:梵语yaksa的音译,意为丑恶食人的魔鬼。

[48]《日本教育文库》训诫篇下,第1,第4—5页。

[49]同上书第220页。

[50]同上书第21页。

[51]公元1665年江户僧浅井了意著,全书24卷,大倭即“大日本”之意。“二十四孝”本是元郭居敬集二十四古人孝行辑录,日本在室町时代就译成通俗图绘的童话集,德川时代浅井等仿效编写日本的孝子传。

[52]两书分别由林罗山之于林容斋及孙林信驾编撰。

[53]《本朝女鉴》12卷,1661年浅井了意撰。

[54]《朱子家训》是明末清初江苏昆山人朱柏庐(公元1617年—公元1683年)的《治家格言》。

[55]清原贞雄:《国史与日本精神之显现》第237页,1942。

[56]中江藤树(公元1608年—公元1648年),德川前期儒家,著《文武问答),鼓吹“无畏为仁义之 男”。山鹿素行(公元1622年—公元1685年),德川前期儒家兼军事学家,被称为武士道理论的组织者,著有《士道》、《武教小学》等。贝原益轩,见上文第三节(227页),著有《文武训》等。大道寺友山(公元1639年—公元1730年),江户时代兵法家,山鹿之弟子,著有《武道初心集》、《岩渊夜话》、《落穗集》。山本常朝(公元1659年—公元1721年),佐贺锅岛藩士,著有《叶隐》,宣扬为藩主决死尽忠的精神。《叶隐》与大道寺的《武道初心集》同被苏为武士道书的“双壁”。

[57]高须芳次郎《近世日本儒学史》第251页,1943。

[58]山鹿以后对思孟二程发生怀疑,成为“古学派”的先驱,但始终祟拜孔子和朱熹。

[59]据高须同上书第254页,按《礼记.中庸》引孔子的话:“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智、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五达德也既是孟子所说的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60]《士道·明心术篇》,《山鹿素行集》,收入《大日本思想全集》卷3第150—151页。

[61]番头相当连长,组头相当排长。同伙相当同班排的士兵。

[62]《武道初心集·臣职篇》,《日本国粹全书》第9辑第71页。

[63]赤穗藩主浅矩长短因事被幕府处(自杀)刑,公元1703年1月30日夜,藩士大石良雄、吉田忠左卫门等47人为主复仇,袭击江户本所松坂盯吉良义央的邸宅。后被定罪全体切腹,引起了儒家的狂热赞扬。室坞巢著《赤檀义人录》2卷,记述此事。今天流行日本的歌舞伎传统剧目《忠臣藏》及一系列文艺作品,就是以歌颂这一武士道典范为题材的。

[64]日朗贸易一向由对马藩主按朝鲜政府许可的数目(每年约20艘)派日船赴朝鲜釜山经营贸易,朝船不到日本。

[65]德川时代前后,琉球王室一直宣称自古屑于中国,1609年虽被岛律藩征服,仍继续和明、清往来。岛津藩也禁止琉球人用日本名、穿和服,使节到鹿儿岛时,不让看到日本的年号、人名、书籍、器物等。(见《鹿儿岛县史》第2卷)日本史学家认为这是鹿儿岛藩主企图利用琉球同中国贸易牟利的策略,也是德川家康保持安定繁荣的长远计划。(小叶田淳:《近世社会》,《新日本史大系》第4卷第101—104、176页,朝仓书店;北岛正元:《江户幕府》第289—293页,小学馆,1977。)

[66]朱印船据说是公元1592年丰臣秀吉创始的。日商船在幕府特许下,利用季节风从长崎出发,到高砂(台湾)、吕宋(菲)、东京、顺化、广南、交趾、占城(越)、柬埔寨、遏逻(泰国)等地贸易。大船有达8百吨、搭乘3百人的。据统计,公元1604年—公元1633年的29年问,共发出来印状幕府贸易特许证148件,出国海员达8万人。

[67]南洋“日本町”,主要有菲律宾的马尼拉,越南的会安(舰港附近)和沦谩,束埔寨的金边,泰国的阿输陀(即那沙旺府)等。人数多的如马尼拉郊外的圣米格尔,达到3千人。

[68]如泰国阿畅陀日本叮的头领山田长政(?一公元1630年)得势时,军队里有日人800多名,山田因军功被封为太守。1630年因内乱被杀。日本町被毁。

[69]岩生成一:《南洋日本町研究》。

[70]天文16年(公元1547年)日本派出最后一艘遣明船后,中(明)日勘合贸易停止。公元1570年年后由葡商操纵了日本银与中国丝的交换。(胡尾宜弘:《锁国》第60—64页,小学馆)。

[71]公元1581年荷兰通过资产阶级革命脱离西斑牙,建立联邦共和国。公元1588年英荷海军联合打败西班牙“无敌船队”,由此英荷取代西葡在东方的商业霸权。英荷分别于公元1600年及公元1602年在印度及印尼设立东印度公司,进行殖民侵略,荷兰还一度侵占我台湾。

[72]荷商船利夫德(Lifde)号遇难漂流到九州大分县杆曰湾,家康留荷兰人船员耶扬子(Jan Joosten)和英人航海长威廉(william Adams)为通商顾问,使招揽英荷与日本通商。幕府给两人在江户住宅,威廉还得到三浦半岛(横须贺市)收入250石贡租的领地,故姓三浦。“按针”,日语领港、航海长之意。(冈田章雄《三浦按针》,创元社,1948)

[73]生丝特许证制(“丝割符制”):幕府规定由京都、界市、长崎、江户、大坂等地十几家特权商人组成蚕丝购销行会,发给特许证(割符),由行会确定丝价,从葡商统购生丝,然后分配给各地商人。

[74]迁善之助:《增订海外交通史话》第495—498页,内外书籍株式会社,1930。

[75]支仓常长横渡太平洋3个月到墨西哥西岸,又陆路到东岸,渡大西洋到西班牙见国王菲利浦三世,要求西班牙和仙台落通商。然后到罗马,诅见教皇。归途仍横渡太平洋,为时7年,史称“庆长遣欧使节”。支仓虽因日本已开始禁教未达目的,但距今370年前完成如此大规模的航海是值得注意的。

[76]北岛正元,《江户幕府》(小学馆:《日本历史》第16卷)第276页。

[77]德川家康为使自己神格化,死前遗嘱为自己建神社,死后由天皇尊称他为“东照大权现”,即东照大神化身,在日光等多处建“东照宫”,让子孙信徒世代祭祀。

[78]摘自僧崇传(幕府执攀外交、宗教的事务宫)《逐教士文》,大意见《天宽日记》,收入《箔川禁令考》,第5部分,卷41。

[79]朗尾直弘:《俄国》(小学馆《日本历史》第17卷第155—156页,1977)。据当时幕府发到各藩的文件,有处以“改易”、“逐出骏府(今静冈市,德川家康隐居地)”字样。“改易”是江户时代刑罚之一,处武士以没收俸禄、房屋、剥夺身分,仅次于“切腹”。

[80]元和8年(公元1622年)的“元和大殉教”,西班牙人教士7人、意大利人神甫1人、日本教士13人、出租房屋给教士的日人3人和朝鲜人1人,共25人被处火刑。火刑柱前处斩者30人。

[81]踏绘:将画着耶酥、圣马利亚的木板放在官吏面前,迫使人们踩踏,来审查是否天主教徒的一种制度。九州地方每年一次,查非教徒者,须经寺庙证明其为佛教徒。

[82]特别对大坂,由幕府出资扶植,承认二部分巨商设立垄断性行会的特权。大扳人口从公元1625年的27万人到公元1634年猛增至40万人(水原庆二《日本经济史》第119—120页,有斐阁,1975)。

[83]指持有幕府发给长崎奉行(相当市长)的“李书”(上旨下达的文件),特许出国航行的日本船。

[84]浪人又作“牢人”,脱离领主、失去封地或俸禄的武士。

[85]《德川实纪》(国史大系)宽永7年11月16日条。

[86]中村质:《岛原之乱和锁国》,《岩波讲座.日本历史》第9卷第231页,1975。

[87]当时荷兰东印度公司驻日本平户商行长库克.巴克尔的陈述:“他(胜家)又下令将送不出租的人。……用蓑衣捆在颈和身上,用绳反绑双手,然后在蓑衣上点火,受刑的人不仅烧伤,也有烧死的。有的乱跳碰地而死,有的跳水池死。这种惨剧叫做“蓑衣舞”。(中川清次郎:《西力东斯本末》第235—236页,东大出版会,1943。)

[88]战国时代教会就设有天草学林。1592年起用西洋印刷机印出活版图书。如《伊索寓言》故事书及辞典等(称天草版本),成为日本天主教文化的中心。

[89]岛原云仙活火山有沸滚的琉碘泉,投入即死。

[90]这是岛原起义的导火线。事件经过详见《黑田长兴一世之纪》,朝尾直弘《锁国》,小学馆《日本历史》第17眷第288页,1977。

[91]天草四郎本是小西行长旧臣天主教浪士益田甚兵卫之子。关于他,当时就流传警很多神话似的传说。参见冈田章维:《天草时贞》,台川弘文馆,1960。

[92]《日本民众的历史》第3卷第305页,三省堂,1974。

[93]参见朝尾直弘:《岛原之乱》,小学馆《日本历史》第17卷第279—314页。我国当时史料也记载了日本对天主教的迫害和岛原起义的事缓,见《南明野史》(附录《鲁监国载略》),黄宗羲:《海外坳哭记》、戴名世:《日本风土记》等。清朝禁天主教及迫害天主教徒方法显然受到日本的影响。

[94]幕府于1634年令长崎官商25名在长崎市南端填海筑成一扇形小岛,名“出岛”,让葡商集中岛上。葡人被逐后,1641年迫使居留乎户的荷商迁来岛上,锁国后这里成为日本唯一的外贸港口。

[95]一贯,重3.75公斤,相当银75两。6000贯,相当银45万两。

[96]檀那:施主的意思,檀那寺指属于施主所归依的寺院。

[97]改宗户籍:改宗人户口册。

[98]德富苏峰:《近世国民史·锁国篇》。

[99]和让哲郎:《锁国——日本的悲剧》,筑摩书房,1964。

[100]北岛正元:《日本史摄说》第2春第113—114页,岩波书店,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