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室町时代前期(包括南北朝,1333—1477)



第一节、“建武中兴”及南北朝时代

    正当农民、武士对镰仓政权普遍不满,镰仓幕府日益衰落的时候,京都天皇及公卿贵族认为复兴旧政权的时机已到而跃跃欲试。阴谋复旧的核心人物是后醍醐天皇(公元1318年—公元1339年在位)。他于公元1318
年即位,不久便废院政实行亲政,再兴记录所,企图重现“延喜、天历时代呼’这一“圣代”,以此为目标开始了紧张的倒幕活动,为此,他极力推祟镰仓中期传入的朱子学,召禅僧玄惠入宫进讲《新注》,企图以朱子学所鼓吹的“三纲五常”、“大义名分”来激励朝臣气节,其复兴旧王朝效力。他还摄用玄惠的门徒北田亲房(公元1293年—公元1385年)和日野资朗(公元1290年—公元1332年)、日野俊基(?一公元1332年)等儒臣。这些人或为天皇拟定倒幕计划,或秘密奔赴各地,向不满幕府的武士兜售朱子学,进行倒幕活动。

    后醍醐之天皇之所以要如此坚决倒幕,也是和当时他要立即解决与幕府有关的皇位继承问题密切相联的。“承久之乱”以后,决定皇位继承和决定上皇担任院政的大权都操在幕府手中。公元1242年根据北条泰时的指示,后搓峨天皇(公元1242年—公元1246年在位)即位,其后由深草天皇(公元1246年—公元1259年在位)、龟山天皇(公元1259年—公元1274年在位)兄弟相继即位。此后便出现两个皇统——“持明院统”与“大觉寺统”[注2],由此产生了所谓皇位继承问题。朝廷也分成两派。几经周折,再经五届天皇之后,文保元年(公元1317年)在幕府提议下,三方通过了两统交替即位的“两统迭立”方案。据此,确定当时的皇位由大觉寺统的后醍醐天皇继承,并确定立后二条天皇的皇子为后醍醐天皇的皇太子,这就剥夺了后醒酗天皇皇子的皇位继承权。于是后醍醐天皇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打倒幕府,别无他途。

二、镰仓幕府的崩溃

    后醍醐天皇拟就了使用畿内武士和僧兵袭击六波罗的倒幕计划,但计划于正中元年(公元1324年)泄漏,日野资朝、日野俊基被捕。(史称“正中之变”)此后,后醒酗天皇又重拟,亲赴南都(奈良)北岭(京都)各大寺院,拼凑倒幕武装,并对各国武士和“恶党”做工作。但这次计划于元弘元年(公元1331年)又败露,结果他本人被幕府流放到隐歧岛(岛根县海上)。北条高时立持明院统量仁亲王为天皇,是为光严天皇(“元弘之变”)。这时近畿和中国地方等地的反北条氏势力已经纷纷起事,“恶党”蜂起,同地头、庄官作战,或联合起来反抗上级领主。索以“地侍”[注3]首领闻名的河内(大坂府)楠木正成(公元1294年—公元1336年)也已起来战斗。他先后据守河内的赤坂城、千早城,重创幕府军。在大和国,许多农民变成“野伏”(“强盗”),干扰幕府的粮路,截杀撤退的武士。在战乱日益扩大的情况下,正庆3年(公元1333年)2月后醒酗天皇在伯晋国(鸟取县)武士名和长年的营救下,逃出了隐歧。同年,幕方的征讨大将足利高氏(公元1305年—公元1368年)在赴伯营途中突然举起叛旗,把近畿地方的武士组织起来。5月7日消灭了幕府在京都的六波罗探题,占领京都。与此同时,九州、四国的武士分别消灭了幕方的九州探题和长门探题。上野豪族新田义贞(公元1302年—公元1338年)也举起叛旗,率关东武士攻陷镰仓。时为公元1333年5月22日,北条高时及其一族自杀。镰仓幕府在农民和不满幕府的武士们的打击下灭亡了。

三、“建武中兴”

    占领京都后,后醒酗天皇即从伯营出发,途中宣布废光严天皇,6月4日回到京都,实现亲政。但是后醍醐天皇违背了农民和武士的期望,所作第一件事就是收回幕府统治时期皇族、贵族、寺院失掉的土地,恢复他们对庄园的统治,对武士的领地则实行限制。作为政府的常设机构,有保留下来的商讨国政的“记录所”,有新置的掌握诉讼事务的“杂诉决断所”,执掌军事、警察事宜的“武者所”和负责论功行赏事务的“恩赏方”。地方统治机构,一如从前,并置国司和守护。中央和地方的要职几乎都被皇族贵族们垄断,只有获得天皇信任的少数武士才捞到一官半职。次年改元“建武”,为扩建天皇宫殿,宣布要向各国地头武士征收其所得的二十分之一作为特别税,还宣布要他们按10町1名比例出“仕丁”(人呋)。当然这些负担都要压在农民身上。这个政权在短短两年里的所作所为,已充分暴露出它的“中兴”的反动实质。

    农民极其愤慨,地方武士为谋求“恩赏”,或为要求政府确认他们从前的土地领有权而纷纷来京争吵。农民抗议说,一旦迎来明王圣主的盛世,日子就会好过,天下农民都这样想而喜气洋洋。这块地方自从正安(公元1299年—公元1301年)年间起,置于北条氏直接支配之下,年贡和徭役负担加重,人们尝尽苦头。这次幕府灭亡,变为东寺御领(京都东寺领地),人们以为年贡负担会减轻,生活会好起来,因而寥形于色。然而实际上年贡等负担却较北条氏管理时更重,生活苦不堪吉,毫无办法。这些话是公元1334年8月京都东寺即教王护国寺领地若狭国(福井县)太良庄农民直接向庄园领主东寺提出的抗议书中讲的。[注4]抗议表明,农民十分清楚:在对农民实行暴政的庄园领主背后,存在着和庄园领主勾结起来以维持政权的建武政府。太良庄农民的抗议是整个日本农民的声音。

    天皇脚下的京都市民群众对建武政权进行嘲笑和批判。《建武年间记》载有当时一篇讽刺小品,深刻地揭露了建武政权的黑暗和京都秩序的混乱。小品说:“都城流行的是夜袭、强抢、假传圣旨,囚徒、急使快马过市,僧人忽而还俗,俗人忽而出家。有的人既保留原有领地,又蒙思赏,一步登天;有的人领地被没收,背负着材料箱子来这里诉讼。到处是阿谀逢迎和谗言垢语,作乱犯上骤然青云直上的人何其多……”《太平记》中的一段话也反映了当时多数人的心理状态:“如象现在这个样子成了朝廷的一统天下,各国的地头、御家人就将统统变为奴婢和贱民。有很多人在想:啊,什么奇迹都会出现,还会出现武家掌权的世道!”[注5]


四、足利幕府与南北朝

    足利高氏为了消灭北条氏而站到后醍醐天皇一边,以其对“中兴”的大功获得天皇赐名“尊”(天皇名“尊治”之一字)的荣誉,遂将“高氏”改称“尊氏”。但是他的内心总是以镰仓幕府的继承人自居,一直在冷静地注视着一切,悄悄地积蓄着实力,伺机起事。建武2年(公元1335年)7月,北条高时之子时行攻下镰仓。8月初,尊氏未经天皇任命便自封为征东将军,率军东征。当他打败时行军队后,便宣布反对“中兴”政权。次年1月尊氏攻入京都;但旋被逐出,驰往九州,在那里得到九州、中国、四国等地武士的支援,回师再攻京都。这时站在天皇方面的武士已经不多,对天皇政权感到失望的畿内“恶党”们也不再受楠木正成的驱使。是年5月,滨川(兵库县境内)会战中尊氏大败新田义贞和柿木正成的联军、迫正成自杀,随即攻克京都。“建武中兴”至此天折。

    同年尊氏在京都另立一位天皇——光明天皇(公元1336年—公元1348年在位),被幽禁的后醍醐天皇伺机逃到大和的吉野,建立政权,自称正统(南朝)。于是出现南北两个对立的朝廷,日本史上称之为“南北朝”(公元1331年—公元1392年)。延元3年(北朝历应元年,公元1338年)尊氏从北朝天皇那里获得征夷大将军称号,在京都建立了足利幕府(后改称室町幕府)。

    足利幕府的统治机构同镰仓幕府颇相类似,但尊氏的理想不是北条氏的执权政治,而是源赖朝的将军政治。在将军之下设有辅政机关“执事”(公元1362年年改称“管领”),其地位相当于镰仓时代的“执权”,但无“执权”实权,实际等于将军的秘书长。“执事”下设“侍所”、“政所”和“问注所”,这三所除“侍所”外,其权限较镰仓时代大为缩小。还恢复了“评定众”与“引付众”,但已形同虚设。所有这些机关的具体事务都由各“奉行”处理。作为地方机构,尊氏在要地镰仓设“镰仓府”,在奥羽置“奥州探题”(后又置“羽州探题”),在九州置“镇西探题”。“镰仓府”辖10国(关东8国,加上甲斐、伊豆2国),下设机构一“如幕府,故向有小幕府之称。其长官初称“关东管领”,后改称“关东公方”,尊氏嫡子义拴首任其职,后由其弟基氏取代,足利姻戚上杉氏任“执事”(后改称“关东管领”)辅佐。此外各国置守护,按北条先例,将细川、今川等足利氏一族武将安插在要国,作将军支柱。守护不限一人一国,有不少兼任数国守护之职。

    足利尊氏效法源赖朝、北条泰时实行政治革新。他在继续沿用 镰仓武家法典《贞永式目》的同时,结合当时形势。,按“量时设制”原则制成新法典《建武式目》17条,作为足利幕府开创期的基本施政方针。《建武式目》总结了镰仓幕府和中国自周秦迄隋唐历代封建统治的历史经验,禁止官吏贪污行贿、奢侈腐化,提倡节俭;规定用人要精选,使称职者出任官吏,尤其是各国守护;还禁止权贵和僧侣插手政界。

    为实现国家统一,尊氏不断发动对吉野朝廷的军事攻势。南朝方面宿将北田显家、新田义贞等相继死去,延元4年(北朝历应2年,公元1339年)后醍醐天皇在建立南朝3年之后亦病死。随后的时期,幕内统治集团内部分裂,幕府实力削弱。尊氏支持急进派高师直(?—公元1351年)反对保守派足利直义(尊氏之弟),正平6年(北朝观应2年,公元1351年)高师直战死后又同直义斗争,次年消灭直义,斗争基本获胜。然而南朝由于得到直义党羽的支持又重整旗鼓,两度攻入京都。正平10年(北朝文和4年公元1355年)尊氏扭转了局势,取得决定性胜利,为最后消灭南朝政权、实现全国统一奠定了基础。不久尊氏死去(公元1358年)。

第二节 室町前期的幕府统治

一、守护领国制度的形成与庄园制度的衰落

    和镰仓幕府不同,足利幕府并末拥有有御家人那样封建主从关系很强的家臣,为了对抗皇室、贵族、大寺社等旧势力,为了压制在动乱期间增强了抵抗力量的农民,巩固封建主专政,只有依靠各国守护的力量。正平7年(北朝文和元年,1352)足利尊氏以其子足利义栓的名义发布了“半济法”,法令赋予守护以征收“兵粮米”的名以谈征收属于公家、贵族和寺社庄园一半年贡的权力。这一半年贡由守护和国内武士瓜分。此法令的范围最初仅限于京都周围8国,后来扩大到日本全土。法令的有效时间也从临时的一年无限期延长下去。从此守护实际上合法地支配了庄园一半以上的土地。

    足利幕府除继续赋予守护以执行“大犯三条”任务外,正平元年(北朝贞和2年,公元1346年)还赋予守护以对“割田狼籍”的“检断权”(处理权)和“使节进行”——强制执行权。“割田狼籍”是指当发生领地地界或领地继承权之争时双方中的一方不待判决就以实力夺取的行为。对这种民事案件的处理原不属于守护权限之内。“使节遵行”权是一种判决的执行权,即在处理领地纠纷时,执行判决,将土地交还给胜诉者。这两种权力的获得,使守护在国内的统治权大为加强。

    以南北朝时代的内乱为转机,名主和农民们逐渐团结起来,形成一支对抗封建统治阶级的强大力量,领主征收年贡受到影响。幕府便开始赋予守护以承包征收“公领”年贡(“守护请”)之权,不久将这个权利扩大到本所、领家的庄园。守护也获得了在其任国内征收“段钱”(土地税)、“栋别钱”(房税)及其他赋税的权力。守护极力使手中权力为扩张自己势力服务。他们无视关于“守护请”的契约,总是拖延交出承包的年贡,进而以实力为后盾完全侵吞这些年贡[注6];以实施“半济令”为借口侵入庄园,掠夺年贡和土地,把家臣派入庄园;运用对“割田狼籍”的处理权和“使节遵行”执行权,在处理庄园领主与庄官、在乡领主间的土地纠纷时,总是做有利于后者的处理,以便把他们培植成为自己的家臣。这样,守护通过这种手段蚕食庄园,将国内庄园逐渐收归自己。另一方面,守护还利用军事上的指挥权,变庄园代官和武士为自己的家臣。实际上他们在公元14世纪中叶已能随心所欲地指挥国内庄园武士了。例如,正平17年(北朝贞治元年,公元1362年)若狭(福井县)守护一色范光出兵丹波(京都西北部)时,就曾发出“寺社所领地的庄官、沙汰人[注7]须急驰前来”的动员令。

    总之,守护以扩大了的权限为基础,控制庄园,把国内武士编进自己的家臣团,成为领有自己领地、统治农民、与国内武士结成主从关系的大封建主。当时称这种守护为“守护大名”,称其国为“领国”或“分国”,守护大名领国划开始形成。

   “建武中兴”没有能够阻止在乡领主的壮大。长达半个世纪的南北朝内乱固然有在乡领主问南北阵营分裂对抗的一面,但主要的还是在乡领主对庄园领主的斗争。通过这次内乱,地头、庄宫等在乡领主进一步增强了其地区领主的性质。庄园领主虽在其末设施头的“一元所领”和在其居地周围的庄园还能维持统治,但年贡的取得率已大大降低。而“半济法”的实施,“守护请”的推行及守护在辖地行政、司法权的获得,就使得庄园的剥削和统治体制更难维持。足利尊氏为防止守护大名势力过强及地方割据倾向的增长,以便在各种势力均衡下保持幕府统治地位,曾于正平12年(北朗延文2年,公元1357年)发布禁止守护蚕食庄园保护贵族财产的法令,但无济于事。随着守护大名领国制的形成,庄园制日益走向衰落。

二、足利义满的统治

    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公元1358年—公元1408年)统治时,是足利幕府最强盛的时期。天授4年(北朝永和4年,公元1378年)他布京都的室町修建了一所华丽的邸宅,广植花卉,时人称之为“花御所”,幕府政所移到
这里,从此有了“室町幕府”之称。在此之前,义满消灭了九州方面的南朝军力,进一步孤立了南朝。但是随着守护大名势力的增大,幕府同守护大名间的矛盾加深。守护大名竟干预幕政。天授5年(北朝康历元年,公元1379年)义满在一些守护武力的威胁下不得不忍痛解除他的功臣细川赖之(公元1329年—公元1392年)的管领职务。义满极力抑制那种守护大名干预幕政的倾向,把打击目标主要集中于足利氏以外的超级守护大名身上。元中7年(北朝明德元年,公元1390年),义满乘身兼三国守护之职、雄踞东海地方的土歧康行一族内江之际,将他打倒,史称“美浓之乱”。次年,他又制造借口,挑起同以山阴地方为中心、控制全日本六分之一土地、身兼11国守护职的山名一族的战端,并把他们消灭,史称“明德之乱”。元中9年(北朝明德3年, 公元1392年)他迫使已经完全无力的南朝天皇退位,保留北朝天皇,实现了全国的统一。应永6年(公元1399年)义满又挑起了同大内义弘(公元1355年—公元1399)年的战争,消灭了他,史称“应永之乱”。大内义弘曾是幕府的功臣,身兼六国守护之职,是中国地方最有势力的守护大名。

    武力讨伐的成功并不能解除义满对守护大名的担心。应永5年(公元1398年),幕府确定“三管领:、“四职”之制,即规定次于将军的要职“管领”由出身足利一族、拥有实力的守护大名纫川、田山、斯波三家轮流担任,即所谓三管领;次于管领的要职“侍所”长官“所司”由京极、一色、山名、赤松四家交替担当,即所谓四职。此举无疑是为防止强大的守护大名世袭权力的发生并使他们互相牵制,以便使室盯幕府在守护大名永处均势下保持自己为首地位。但它的地位并不稳定,即使在义满统治期室盯幕府也始终没有达到象镰仓幕府那样的集权程度。

    在义满后继者的统治年代里,成长为大封建领主的守护大名势力的发展,导致地方分裂主义倾向日益增强。镇守关东地方的特殊行政长官关东管领尽管是足利氏一族的人,也仍然对幕府保持着极大的独立性,甚至规舰将军职位。第六代将军足利义教(公元1394年—公元1441年)虽在水享11年(公元1439年)消灭了关东管领(“永享之乱”),但并没有导致幕府地方权力的巩固。将军家内部、和将军家接近的封建领主之间以及地主封建主之间的冲突不断发生。

    来自幕府直辖地(“御料所”、“料所”)的收入是幕府的主要财源。据《诸御料所方御支证目录》及其他史料得知,散在日本各地的直辖领地约200余处,但收入不详。显然,在幕府财政支出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入不敷出。于是幕府在交通要道设关口,即所谓关所,对人、马、货物征收关税;在码头、渡口设卡、征收码头税、渡口税,即所谓津料。明德4年(1393)幕府定“仓役”、“洒屋役”。“仓役”是对经营高利贷的“土仓”(当铺)按收取抵押品的多少课税。“酒屋役”是对兼营高利贷的酿酒业者按酿酒坛数课税。这两种课税成为幕府的重要财源。义满、义教之时年课4至12次不等。此外幕府还征收土地税(“段钱”)和房税(“栋别税”)。


三、幕府与朝廷

    足利氏开府以来,尤其足利义满继任将军以来,公武两政权的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其一,朝廷拥有的诸种权能大多被逐渐吸收于幕府权能之中。确认公家、寺社领地之事本属朝廷职权范围,以天皇发纶旨、院发院宣的形式宣布,而至公元14世纪70年代则改由幕府发将军签署的“御判御教书”(文件)的形式宣布;审判权方面,对于与在乡领主无关而只是两个“本所”之间领地纷争的审判,一直在朝廷的记录所或院的文殿举行,将军只能以“执奏”这种制度外的方法来左右。然至建德元年(北朝应安3年,公元1370年)前后,审判干归脆在幕府法庭进行;天皇即位大典、大尝会[注9]和伊势神宫改建修缮等所需经费,原由朝廷从地方征收临时税解决,至公元1370年前后这种税的征课权与免征权转归将军之手;都城京都的检断、土地问题等市政权原属朝廷检非违使职权,至天授6年(北朗康历2年,公元1380)以后则被吸收于幕府侍所、政所权限之内。

    足利义满的祖父尊氏、父义栓两代仿源赖朝先例,官位只叙到二位、权大纳言。然而,不断把朝廷诸种权能吸收于将军和幕府权限之内的足利义满,在传统的朝廷身份秩序中迅速取得最高位阶。他从公元1380年起二、三年内历任从一位左大臣、准三后、藏人所别当、院别当、源氏长者、淳和奖学院别当等要职。应永元年(公元1394年)将将军职让给义持,取得朝廷最高荣誉职太政大臣职,可谓位极人臣。从此历代将军均取得大臣身分。将军实际上已居于日本最高统治者的地位,朝臣则竞相为取悦将军不遗余力。应永9年(公元1402年),中国明惠帝在国书中称义满为“日本国王源道义”,义满欣然接受这一称号。公元1403年义满致明成祖的国书中又自称“日本国王臣源”,这种情况正好说明当时武家的权威。至此,朝廷实际上已失去了作为一个政权存在的意义。镰仓时代以来出现的公武二元政治体制,或所谓“公武两重政权”基本上消灭。

第三节 室町前期的经济与日中、日朝通好

一、农业与手工业

    室町前期日本经济有显著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农具继续得到改良,生产技术不断提高,按成熟期先后水稻已有早、中、晚稻之别。应永10年(公元1403年),到日本的朝鲜通信使在其回国报告书中,曾对日本农民利用水力推转水车引水灌田的方法表示羡赏。[注10]由于灌田技术的改进,连某些经济落后地区也实行了稻麦复种。应永27年(公元1402年),至日本的朝鲜回礼使宋希境在他的《老松堂日本行录》一书中甚至提到三季稻的事。[注11]由于这些原因,水稻单位面积产量有了显著增加,上田一反[注12]可获1石3至4斗收成,这和以后16世纪下半期的产量差不多。粟、稗、黎等作物广为耕种,经济柞物芝麻、茬(灯油原料)、蓝草(染料)在各地也开始栽培。人们懂得了适应土壤特性选定品种,所以各地出现许多特产,例如北陆、东北地方的大麻、蓖麻,宇治和姆尾(京都府)的茶,甲斐(山梨县)和纪伊的桔子等。渔业、盐业也有发展。鱼市场在各地出现。制盐大规模利用了盐田,取代原始的燃烧海草的制盐法。

    手工业生产方面,美浓、播磨、越前、但马、赞歧、大和等地的造纸业,河内、备前、尾张的制陶业,河内、大和、摄津、京都地方的酿酒业,山城的榨油业以及獭户内海沿岸的制盐业都很有名。中国地方的制漆业也很有名。以河内、大和、相模、京都等地为中心的金属铸造业和以加贺、丹后、美浓、尾张、常陆等地为中心的纺织业尤为突出。由于明代中国纺织工匠大批渡日进行技术交流,在山口、博多、界等新兴城市便开始了高级丝织品金缕[注13]、缎子、绉绸等的生产,产品可与中国丝织品媲美。日本的天鹅绒生产技术也很高,产品深受国际市场欢迎,如中国即有漳州的纺织业仿造日本的天鹅绒的记载:“天鹅绒本出侵国,今漳州以绒织之,置铁绒其中,织机割出,机织云燕,殆夺天工。”[注14]

二、商业、交通与城市

    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市场繁荣。当时市场普及全国各地,从“三斋市”(每月开市3次)发展到“六斋市”(每月开6次)。镰仓末其以来发展成为专门的居间商人“问屋”,在水陆要地和城市里日益增多,拥有巨额财富。有些还经营海外贸易,变成大金融业者。商业业者的“座”(同业公会)多起来了,在经济发达的近锻地方,尤其在京都、奈良及其周围最多。以奈良兴福寺大乘院和一乘院为本所的座就有油座、粉座、酒座、凉粉座等80多个。山城大山崎离宫八幡宫所属油座规模巨大,拥有10多国的茬胡麻(灯油原料)及其制品买卖的垄断权。

    交通发达,运输力很强的海上交通尤其发达。主要的海陆干线计有从中国、四国地方渡獭户内海进入摄津的兵库,再溯淀川通往京都、奈良的道路;有从北陆方面经越前的敦贺,模穿琵琶湖直往大津、京都的路线;还有一条是沿东海道沿岸航至伊势的桑名登陆,再从近江通到京都。

    城市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起来。除原来一些古老的政治、宗教中心京都、奈良、镰仓等城市在继续发展成为商工业城市外,同时也出现一些新兴城市。有些是在港湾、交通枢纽处发展起来的港湾城市。著名的有对外航路的起点坍(和泉国)、濑户内海北岸的兵库(摄津)、小滨(若狭)、琵琶湖沿岸的坂本(近江)、大津(近江)等。另一些是“城下町”,这是在守护大名的山上城堡和居地附近交通便利的平原地方产生的。守护大名居地日益增多的家臣等消费阶层,把手工业者和商业居民引向这里。这类城市在室盯后期尤多,最典型的有山口(大内氏城堡)、静冈(今川氏城堡)。再一些是寺社门前的“门前町”,以字治山田(三重县)为代表。定居在城市里的商人,从镰仓末期起开始被称为“町人”。15世纪的日本城市还都处在守护大名的统治之下。

三、前期倭寇

    元朝统治者征日失败后,日中两国邦交迄末正式恢复,但民间贸易从未中断,甚至足利尊氏为筹措天龙寺建筑经费,还曾于公元1341年派天龙寺船赴元贸易。后来两国民间贸易受到倭寇[注15]的严重干扰。

    倭寇主要由镰仓时代以来西部一些名主、庄官、地头为核心的纯海盗帮以及武装商人集团和游民等构成。他们在西部豪族的组织下,以对马、壹歧、北九州的松浦和濑户内海为据点,侵掠朝鲜半岛和中国大陆沿海地方。从13世纪上半期至16世纪中期活动了300余年之久。也有些中国人或以倭寇名义,或与之勾结进行海盗活动,但那主要是15世纪以后。

    倭寇的活动始自公元1223年寇掠朗鲜金州。及至南北朝时期,因南朝许多溃兵败将流亡海上,倭寇势力大增,倍加凶猛。公元1323年至公元1422年的百年间寇掠朝鲜382次。[注16]据《高丽史》所说,倭寇侵朝鲜,所至“妇女婴孩,屠杀无遗”[注17];“掳我人民,焚荡我府库,千里肃然”。[注18]倭寇不仅蹂躏了半岛南部沿海各地,且深入内地,成为高丽王朝的心腹大思。在此期间,倭寇也开始频扰中国,中国滨海
郡县深受其害。

    公元1369年(明洪武2年,正平23年)3月,倭寇与沿海海盗抢掠山东、江浙、广东,朱元璋派杨载带国书赴日交涉,要求征西将军怀良亲王镇压倭寇。怀良亲王非但不理,反拘杀明使,自此倭寇更猖獗,竟经山东南下,转掠浙江温(永嘉)、台(临海)、明(部县)诸州、及至福建沿海。时怀良亲王又暗助明左丞相胡惟庸谋反[注19],图谋“一举干掉明主”[注20]。公元1387年(明洪武20年,元中4年),宁波卫指挥林贤借日兵助胡惟庸谋反事件被揭露,明太祖遂绝日本贸易,严海禁,遣将剿御倭寇。

四、“勘合贸易”

    足利义满统一日本后,为满足日商恢复对明贸易要求和日本上层阶级对明代商品嗜爱,同时为利用对明贸易充实幕府财政,政治上借助明帝国的声势巩固将军地位,决心恢复对明邦交。于是下令九州探题取缔倭寇,并于应永8年(公元1401年)5月以博多商人肥宫及僧人祖阿为使臣赴南京,致书惠帝,表明恢复邦交意愿。应永11华(明永乐2年,公元1404年),明成祖允许日本以朝贡形式同明贸易,并为防止倭寇温水摸鱼,规定“勘合之制”[注21],也就是所谓《永乐勘合贸易条约》。


    以朝贡形式进行的勘合贸易对日方非常有利。明政府对此种贸易不只减免关税,且承担“日本国王”使节及其众多随员(实际是商人)在明期间全部食宿费用,发给衣服,免费供应他们归途一个月的海上旅程用粮。部分贸易品是以足利将军向明帝贡献方物、明帝回赠“颁赐物”的方式进行交易的,一般说来,回赠品的价值大大超过贡献方物的价值。绝大部分贸易品交易采取明政府给价和自由交易方式。

    足利义满对自己一手创立起来的日明贸易很觉满意,凡明使到日,他总是去兵库迎接。应永15年(公元1408年)义满死,其子义持继任将军后,立即改变对明的外交贸易政策,中断日明关系。此后倭寇劫掠明沿海的活动又继猖獗。一直到义教恢复日明关系的19年问,倭寇侵扰达17次之多。正长元年(公元1428年)义持死,新任将军义教决心恢复日明邦交,永享4年(公元1432年)任命入日明僧龙室道渊为正使,携带国书赴明。次年(公元1433年)5月龙室到北京,向宣宗献方物和国书,在北京签订《宣德贸易条约》,以代替《永乐条约》条约规定10年一贡,贡船不超过3艘,人员不超过300,刀剑不超过3000。同时以宣德勘合代替永乐勘合。此后日明贸易正常进行,至天文16年(公元1547年),日本派出贸易团11次,时间持续百年以上。

    日本的输出品为刀剑、硫黄、铜、扇、苏方木、屏风、漆器工艺品、砚。输入品为生丝、布、药材、砂糖、瓷器、书籍、字画、铜器、漆器、金缕、府香、铜钱等。日本对明的贸易利益很大,如刀每把在日本值800至1000文,明政府给价乎均2000文,获利1倍以上。

    公元1404年至公元1547年问,日本派出勘合船队共17次,仅在公元1432年至公元1547年问的11次勘合贸易中,输出刀20万把,换回铜钱40万贯。输入品中仅生丝一种可获4。5倍至20倍之利。[注23]

    日明贸易最初由幕府经营,后来转归守护大名,15世纪60年 代后,为大内氏及与之结合的博多商人、细川氏及与之结合的讶市 商人所掌握。至16世纪30年代又完全为大内氏所垄断。

五、日明文化交流

    随着日明交通的发达,日本的入明僧也增多。木富泰彦在《日华文化交流史》中记载,入明僧有114人。入明僧到中国主要是为了体验中国的丛林生活,学习诗文和绘画。永乐勘合贸易条约以前的入明僧中最有名的是应安元年(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入明的绝海中津和汝霖良佐。绝海于洪武9年(公元1376年)遏见明太祖,奉救赋《熊野故伺》,因而博得盛名。汝霖也善作文章,曾得到翰林学士宋潦的赏识,为他作跋——“跋日本僧汝霖文稿后”。汝霖还在苏州承天寺掌管文书工作,在南京钟山和五山长老一起校点《大藏经》。

    永乐勘合贸易条约以后的入明僧中,最有名的是三次作为正使入明的天龙寺坚中圭密和东福寺了淹佳悟。坚中圭密于应永10年(明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率领300余人的使节团到中国,受到朱稼的热情款待。在明逗留半年,于公元1404年4月圆满完成任务回国。朱隶还任命赵居任为送日使,送坚中圭密的日本使节团回国,并携带日本国王金印一颗送给足利义满。从此以后日明贸易正式开始,这不得不归功于坚中圭密。了淹佳悟于水正8年(公元1511年)入明,和明大儒王阳明等交往甚密。明武宗赐给他金澜袈裟,将他安置在育王山
广利禅寺。还有佳席玄树,应仁元年(公元1467年)入明,在北京遏见宪宗。后游苏、杭,文明5年(公元1473年)回国。桂底回国后大力提倡朱子学,并出版了《大学章句》,为日本朱注儒书出版之始。

    雪舟等杨(公元1420年—公元1506年)是最著名的入明僧。他曾在北京礼部院作壁画,大受宪宗的夸奖。他将中国的泼墨和设色的技法传到日本,开创日本水墨画的新局面。入明僧都喜欢舞弄文墨兼学儒学,从中国带回大量书籍。他们还将中国的名僧大儒撰写的顶相赞、塔铭、行状、记录及诗文序跋带回日本。如1368年日县带回嘉兴府天宁寺楚石梵珐撰的65巴后正观寺大方元恢和尚顶相赞》,1405年遣明使明室梵亮带回宋潦撰的《日本国天龙掸寺开山梦窗正觉心宗普济国师碑铭》。

    除日本僧到中国外,还有明僧到日本的。文中元年(明洪武5年,公元1372年),嘉兴府天宁寺住持仲献祖闻、南京瓦官寺无逸克勤作为明朝正使来到日本。他们虽然在京都只逗留2月,但对五山僧的影响很大。应永9年(明建文4年,公元1402年),惠帝也派禅僧道醇天伦和教僧一庵一如为使者,到日本递交国书,促进了日明文化交流。两国禅僧交往频繁,日本五山文学深受中国影响,使日本禅林文学进一步世俗化,模仿高启、宋谦等活着的文学家,正象奈良、平安时代模仿杜甫、李白一样。足利义满在京都北山以百万贯经费建造起来的山庄和三层的金阁,采取了日本寝殿式和大陆“唐样”的折衷式样,但主要以模仿中国文化为其特征。

六、与李氏朝鲜的通好

    公元1392年,朝鲜高丽王朝崩溃,李氏王朝建立。太祖李成桂即位后,一面加强防倭措施,一面遣使赴日,谋求通好,井要求日本禁倭寇。足利义满应朝鲜要求,命九州地方守将禁贼船,送还朝鲜被掳人口,于是两国通好。日本采取了某些打击倭寇措施,但不能根本制止倭寇活动,倭寇在朝鲜沿海为害仍十分严重。于是朝鲜决心以武力捣毁倭寇据点,乃于应永26年(1419)遣200艘兵船17000名大军袭击了认定是当时倭寇据点的对马。这就是日本方面所说的“应永外寇”,朝鲜方面则称作“已亥东征”。对于朝鲜的这次军事行动,幕府大为震惊,但当确认朝鲜的目的纯系剿倭寇后,乃继续通好。

    日朝通好后,九州、中国地方的守护大名和豪族频频遣使朝鲜。他们都以修好为名,欲获得贸易利益。面对这种情况感到为难的朝鲜,乃要求对马的宗氏予以限制。日朝贸易也采取了勘合贸易的形式,规定持宗氏证明宋朝的贸易船一年为50只,有特殊需要者例外。贸易港口限于乃而浦、富山浦、盐浦三港。这三港和首都京城都筑有倭馆,供接待日本使节和日商之用。随着两国贸易的发展,侨居三港的日人逐渐增加,至15世纪末突破2000人。日侨同朝方官员纠纷频发,16世纪初发生大规模冲突事件,三港的日侨撤到对马(“三浦之乱”)。此后虽恢复往来,但日朝贸易已渐趋不振。

    贸易品中日本输出的主要有扇、刀剑、硫黄、铜、银等日本产品,以及各种染料、香料、药材、砂糖等南海物资。这些南海物资多半是琉球商船运到博多的。朝鲜输往日本的,最主要的是布帛类,此以棉布为最,仅公元1418年至法院1423年的5年间就输进日本11356正。

    人参、虎豹皮等朝鲜特产品也是输出大宗。大藏经、大般若经和佛具的输出在初期居重要地位。

第四节 室町前期的文化

一、朱子学与《神皇正统记》

    朱子学在镰仓时代就传入日本了。当初将朱子学带到日本的是俊艿(公元1166年—公元1227年)和圆尔辩圆(公元1202年—公元1280年)两禅僧。圆尔之后在日本积极传播朱子学的有宋僧兰溪道隆、无学祖元、元僧一山一宁。镰仓时代朱子学没有被当作一种独立的学问加以研究,而且它是依附禅宗传入日本的,只是作为禅僧的一种文化教养,作为传播禅宗的一种辅助手段,主要在禅僧中间流行,停留在兼学的程度上。至南北朝时代(公元1333年—公元1392年),情况便不同了。义堂周信(公元1325年一公元1388年)从《四书》的价值来谈新旧两注的不同,把儒学作为政道的一种参考,为足利义满讲《中庸》、《大学》、《鲁论语》(鲁国所传的《论语》)。他对义满说,治理国家的人一定要明德、正心、修身为先。义堂之后歧阳方秀及其弟子云章一庆、翱之惠风等大力宣扬朱子学,朱子学不但在关东,在全日本已取得了稳固的地盘。

    “建武中兴”失败后,朱子学被南朝统治者用作同室町幕府和北朝皇室进行斗争的思想武器。在记述从“神代”至南朗后村上天皇即位(公元1341年)的历史著作《神皇正统记》中,著者北田亲房仿照朱烹《通鉴纲目》的宗旨,大力宣扬“大义名分论”,笔诛“乱臣贼子”。他还按朱烹唯心主义理气之说,对由来已久的“国土生成”和“天神出现”等神话加以演绎,为所谓“肇国悠久”和“皇位神圣”说赋以哲学“理论”,并通过所谓“神器授受”说论述皇统的继承,为南朝正统说提供根据。《神皇正统记》大大发展了神国思想,为所谓独特的日本“神国国体”的“理论”奠定了基础。众所周知,这个“国体论”到明治以后曾成为日本军国主义奴役人民、进行侵略的思想武器。

二、民间文艺

    民间文艺创作的最大成就,是作为戏剧完成的“能乐”和“狂言”,以及作为戏曲完成的“能乐”的“谣曲”和“狂言”的乐曲。“能乐”是一种使用“能面”(能乐用面具),由谣、舞蹈、伴奏所构成并伴以谣曲演出的乐剧。“能乐”的前身是民间流行的“猿乐”和“田乐”,起源于中国唐朝的散乐,进入镰仓时代又采用了歌舞乐曲,逐渐变成戏剧的文艺形式。至室叮前期,经过大和“猿乐”的观世座(剧团)的著名演员观阿弥,尤其他的儿子世阿弥(公元1363年—公元1443年)的努力,使“能乐”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文艺形式。世阿弥还统一了散在各地的民间艺术,集当时日本歌舞之大成,创造了日本民族戏剧。他的《花鼓书》是日本最早的一部戏剧艺术理论著作,奠定了日本的民族艺术理论基础。他的《能作书》是日本最早的一部戏剧创作方法的著作。他一生创作的“谣曲”至少有90多种,其中有些是历史故事、传说,歌颂英雄武士、高僧,为足利义满和武士们所欣赏。但也有不少是揭露社会矛盾的,有些今天尚在演出。

    当时在能乐剧歇幕时总是穿插演出“狂言”。如果说能乐在颇大程度上是属于武士阶级的戏剧,那么狂言便完全是一种优秀的民间文艺。遗留下来的300多篇“狂言”,用的是当时的口语,表演形式生动活泼,内容完全是对当时统治阶级人物的尖锐批判和辛辣讽刺,揭露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能乐”和“狂言”的发展,给后来“歌舞伎”和“人形净琉璃”的诞生准备了条件。

三、文学艺术

    室町时代贵族文学几乎没有什么成就可言,只是若干贵族文入完成了《日本书纪》、《万叶集》、《源氏物语》等一些古典著作的抄写本和注释书而已。此时禅僧的五山文学十分兴盛。五山有京都五山和镰仓五山之分,公元1386年足利义满整顿五山制度,将南禅寺置于五山之上,京都五山为天龙寺、相国寺、建仁寺、东福寺、万寿寺;镰仓五山为建长寺、圆觉寺、寿福寺、净智寺、净妙寺。这里的五山僧人学习中国语,入山为僧必须考中国语,及格后方能出家为僧。所以他们都精通汉文学,写了许多汉诗、日记、语录、文章,杰出的作家辈出,如虎关师栋、义堂周信等。除五山汉文学外,武士文学作品较有价值的是《太平记》一书。这是一部历史小说,记述从“建武中兴”和南北朝大约50年间战乱的历史,反映了当时社会面貌
以及各阶级的动态和思想。

    随着农民、町人力量的不断壮大,民间文学兴起,出现了新的创作形式,如后来被称做“御伽草子”的通俗易懂的短篇小说和“连歌”。它们中有的取材于民间故事和传说,有的是鸟兽虫鱼草木拟人化的童话,这些都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强烈的人民性。“连歌”是几个人、十几个人一起在相互联咏中不断创作联句的一种诗歌体裁。这种体裁起源于和歌上下句的两人联咏,在平安时代已经出现,到镰仓时代发展成50句100句的联句,开始打破贵族的垄断而推广到武士和人民群众中。至室町前期便脱离和歌而独立,在人民群众中形成连歌热,用来歌颂自己的劳动和表现对统治阶级斗争胜利的喜悦。14世纪中叶,二条良基辑成一部优秀的连歌集 ——《菇玖波集》,奠定了连歌兴盛的基础。

    这时期绘画艺术的显著特点是“大和绘”走向衰落,而仿宋元画风的水墨画风靡一时。奠定日本水墨画基础的是掸僧如拙及其弟子周文,而使其获得完善发展的则是周文的弟子雪舟等杨。雪舟游学明朗,从当时中国名画家李在和、张有声学得泼墨技法。他的卓越成就在于吸收了中国绘画的长处,结合日本人民的思想感情,在继承发扬民族绘画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出色地创造出自己的民族风格,丰富了日本的文化内容。因而他受到日本人民的尊敬,被誉为“古今之画圣”。他的水墨画选题颇广,有优美的山水画,有栩栩如生的花乌画,还有逼真的肖像画。主要作品有《育玉山》、《山水长卷》(长达52尺)《四季山水图》等。

    建筑方面最著名的是公元1397年足利义满建造的金阁。它是临池而造的三层楼阁,其式样采取结合形式,即第一层寝殿式,第二层佛堂式,第三层禅宗式。这种结合形式可以看到公家与武家文化的结合和平安文化与镰仓文化的统一。

第五节 农村自治体的形成与农民起义

一、农村自治体(“物心”)的形成

    南北朝时代封建主集团的混战,破坏了生产,摧残了劳力,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导致农民同封建主阶级矛盾尖锐化。

    早在镰仓末期,先进地区的农民就开始以名主为中心团结起来,加强了对庄园领主和在乡领主地头斗争的力量。南北朝时代,乘多数武士离开农村忙于混战之机,农民更加强了这种团结,壮大了力量。起初,农民们在发生某些重大事件时都来到村民信仰的中公神社处集会(“寄合”),商讨应付办法。久之,这种集会便定期召开,做出决议共同行动。农民依靠这种团结一致的集体力量同封建主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他们或以武力阻止封建主军队进入村庄为非作歹,或以集体签名方式向庄园领主“强诉”,要求减轻年贡,兔除直营地上的劳役和罢免凶恶的庄官。如被拒绝则集体“逃散”,即撤出庄园,拒绝为领主耕地,直至迫使领主答应他们的要求为止。建武元年(公元1334年)若狭国太良庄农民就曾要求罢免领主代官(代理人)肋袋彦太郎,列举其暴行13条,署名者59人。他们交饮神社之水,宣誓坚持团结,写成慷慨激昂的誓词。[注24]在某些地区,团结起来的农民还成功地拒绝了领主代官进入庄园,规定向领主交纳年贡之事由农民集体承担。这种办法叫做“地下请”或“百姓请”。[注25]至15世纪,以“百姓请”的形式交纳年贡的村庄增多起来。

    这种在斗争中自发形成的农民结合的组织叫做“物心”(音so)[注26],有“物心”的自然村叫做“物心村。“物心”有自己的规章,违者受罚,逐渐形成为带有农民自治色彩的组织机构(自治体)“物心”在其发展过程中,除肩负组织农民向领主作斗争的任务外,还掌握了处理用水和“入会地”(公有的山野)等农村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权力。原来“连一滴”都是由庄园领主垄断的灌溉用水,已由农民来管理了。其结果是,公元15世纪以来出现了利用一条河水、生活在一个盆地或需要共同利用“入会地”的几个乃至十几个自然村的“物心”的联合组织。这种联合组织往往超越郡的界限;“物心村”主要是在近畿地方,尤其是在近江、山城、奈良各地,还有尾张、美浓、伊势、东海、北陆等农业发达的先进地带形成较快,而在关东、东北、九州各地则形成很慢。“物心”的基本群众是“百姓名主”(自耕农、佃农)和“名子”(农奴或小佃农),而被称为“番头”、“沙汰人”、“乙名”的领导者则往往是强大的名主。这些强大的名主一方面不同程度地受到幕府、守护和庄园领主的压迫,另一方面作为中间剥削者又压迫和剥削农民,是农民的对立面,所以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联合农民对付共同敌人,但同时却极力阻挠农民去触动封建制度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讲,由他们垄断把持的“物心村”组织,又成了农民广泛深入开展反封建斗争的绊。

二、阶级矛盾的激化

    室町时代农民在幕府、守护、庄园领主、在乡领主的层层盘剥下,封建负担异常沉重。下层农民“作人”、“下作人”、“名子”负担的年贡,若是把交给领主部分和大名主进行中间剥削的部分加在一起,就达到产量的60至70%。农民们还要负担徭役和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随着货币经济的发展,统治阶级更加奢侈,加紧搜刮农民。例如足利义满在其晚年曾在京都北山建立了豪华的别墅,称做“金阁”,把天皇和公卿邀到这里纵情玩乐,仅建筑费一项就花了百万贯,这等于浪费掉农民血汗结晶的百万多石大米。在农民普遍贫困的情况下,受到幕府保护的酒屋、土仓和寺院兼营的金融机关以抵押借款人的土地、各种动产为条件高利放贷,更使人们难以忍受。备受高利贷之苦的除农民外,还有城市贫民和大量破产的下级武士。

    因此,进入15世纪,阶级矛盾异常尖锐。团结起来的农民反封建主的斗争愈加激烈,开始从以个别领主为斗争对象的集体“强诉”、“逃散”发展到以幕府、守护、领主、高利贷者等整个封建剥削阶级为斗争对象的大规模武装起义。这种武装起义被称作“土一揆”或“土人一揆”。但是这时期起义者打击的锋芒主要还是指向高利贷业者和高利贷制度,因为起义的主要目的是要幕府、寺院发布“德政令”,即废除苛刻的债务关系;因此,日本历史又常常称这种起义为“德政一揆”。起义的主体是广大农民,参加者有城市贫民和
下级武士。

三、正长起义与嘉吉起义

    15世纪初、中期的农民起义主要集中在当时日本封建统治的中心京都和奈良地区。首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发生于正长元年(公元1428);这一年发生了全国性饥谨,瘟疫蔓延,“人民多死亡,尸骸充斥各国”。[注27]幕府和领主们毫无救灾表示,相反,足利氏一族为争作刚死的将军足利义持的继承人而争战不休,把更大的灾难加给人民。8月,起义由近江的陆上运输工人(“马借”)发难。9月,京都东南醍醐寺领地农民揭竿而起,山科、鸟羽、西冈的农民群起呼应,起义烈火越烧越旺。手持伐木刀、木棒、铁锹、镰刀和长枪的起来者们在战斗中采取迅速集中、分散的灵活战术,屡次挫败貌似强大的官军。起义者到处索回借据和抵押品,宣布废除债务关系。10月,京都市内也发生了要求取消债务的起义。起义者占领了寺院,袭击了酒屋和土仓,夺回抵押品,烧掉典当契据,一下解决了用“强诉”方式难以解决的问题。历史上称起义者这种以自己的双手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作法为“私德政”。与此同时,来自木津的运输工人和农民组成的几千名起义者逼近奈良。统治阶级不得不假借大庄园兴福寺之名发布“德政令”,内容是:典当物品归还三分之二,无
条件废弃5年以前所有欠债借据,勾销1年以前的年贡欠账。大和神户乡的农民为歌颂这次胜利,在一块石雕上刻下如下铭文:“正长元年(公元1428年)以后,神户四乡无任何债务关系。”[注28]这块雕着佛像的巨大花岗岩迄今仍保存在奈良市区的柳生町。

    对于被称为“正长一揆”的这次农民起义的胜利,统治阶级惊恐万分。兴福寺的大乘院僧正寻尊在他的日记中写道:“大凡亡国之基莫过于此。日本开辟以来此为土民蜂起之始也。”[注29]这次起义还波及播磨(兵库县)、纪伊(和歌山县)、和泉、河内、界(均属大阪府)和伊贺、伊势(均属三重县)各地,迫使各地统治者均发出“德政令”。正长起义之后,各地起义迅猛展开,此伏彼起。永享元年(公元1429年)播磨国再次起义,要求减轻年贡,并且提出“国内不许有武士(守护的武士)”[注3-]的战斗口号,一度打败了守护赤松满佑的军队。

    当起义迫使各地统治者发出“德政令”而起义队伍纷纷解散之后,幕府立即反扑,不承认起义者以实力赢得的取消债务这一胜利果实。永享2年(公元1430年)足利义教发布《政所壁书》(政所告示),严禁以偿还部分本钱为条件取消债务的要求,对受到打击的洒屋、土仓采取复兴的方针。[注31]

    人民进攻力量的加强,激化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嘉吉元年(公元1441年),足利义教企图剥夺播磨守护赤松满佑的领国,反被杀死。就在这时,从8月末起爆发了更大规模的袭击京都及其周围、要求“德政”的起义。近江国和山城国的万名农民把京都团团包围,占领了位于通往京都的7条道口的神社和寺院,每天轮番出击市内,同幕府军作战,要求幕府发“德政令”并警告说,如果不接受要求便烧掉这些寺院。经半月的战斗,幕府终于不得不发布“德政令”。据统计[注32],公元1428年至公元1441年发生起义23起,1442至1466年发生35起。这35起大多数以京都、奈良地区为中心,其中公元1454年和法院1457年以京都为中心要求“德政令”的起义,规模较大且获得成功。

四、起义的性质与历史意义

    如上所述,15世纪20至60年代的日本农民起义王要是以反对高利贷剥削为内容。对于这种农民起义的性质,人们一直认识不清,因此对起义的历史意义也就不能作出恰当的估价。这个时期的日本农民起义无疑也具有反封建的性质。按照童云扬的见解,这主要是因为日本酒屋、土仓的高利贷剥削带有浓厚的封建性质。他指出:就这个问题他在《日本室町时代的“酒屋土仓”和农民运动》一文‘[注33]中指出三点。第一,酒屋土仓的高利贷业始终是在强有力的封建统治集团保护下发展起来的,这种封建统治集团最初是寺院领主,接着是贵族集团,最后是幕府统治者。有时,有的酒屋土仓主还被用为幕府收税官吏,使于相互勾结。第二,酒屋土仓主常常占有(临时性的或永久性的)债务人作抵押的土地,临时占有封建领主作抵押的预征年贡,利用地头在庄园的种种权力(“地头职”),以这些手段参与对农民的封建剥削,分享封建贡租。第三,高利贷剥削渗透到各个经济领域,加重了劳动人民的封建剥削负担。

    起义的历史意义是巨大的。起义基本上瓦解了幕府同酒屋土仓的勾结利用关系,削弱了封建统治。在起义的压迫下幕府一再发布“德政令”,破坏了酒屋土仓的债权,影响了幕府以此债权为基础的财政收入。幕府为保证财政收入不受损失,遂采取了牺牲酒屋土仓的利益、利用德政令的方针。例如,幕府1454年12月18日的德汉令规定:适用于德政令的债务人只要向幕府交纳债额的十分之一,便可废弃债务。这样一来,酒屋土仓主便不再乞求幕府保护,相反,致力于摆脱幕府控制,寻求城市自治。[注34]

    起义在很大程度上冲淡了酒屋土仓经济上的封建性。这些高剩贷者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感到继续干这种营生已经无利可图,便使其资本日益转向的手工业、商业和海外贸易,这对于尔后日本经济发展新局面的出现是有促进作用的。[注35[

    一次一次的起义大多争得了德政令和实现了“私德政”,人民生活处境得到一定改善。某些以减轻贡租为目标的起义大多也赢得了胜利。由于这些胜利,原来那些“下人”、“所从”等半奴半农式下层农民得以进一步摆脱人身依附关系,基本上完成了他们自镰仓以来向独立小农的成长过程,生产得以发展。


[1]延喜(公元90l年—公元922年)是醍醐天皇在位时期的年号,天历(公元947年—公元956年)是村上天皇在
位时期的年号。“延喜、天历时代”即指该两天皇统治的时期。

[2]龟山天皇系统因后宇多法皇住在大觉寺,故称大觉寺统。后深草上皇系统因后深草、伏见两上皇住在持明院,故称持明院统.后来前者为南朝,后者为北朝。

[3]地待:亦称国侍,是乡村武士,不供职于幕府。

[4]《日本史料集成》第194页,平凡社,1963。

[5]读卖颜闻社《日本历史》,第5卷第76页,1965。

[6]例如,1392年在纪伊国南部庄,领主高野山同地头实行了“下地中分”。此后田山氏担当该国守护,寺家方面“中分”部分田山氏承包了年贡。据1441年记录,原来寺家所得年贡为250石,而当守护承包便激减至30石。在高野山领备后国太田庄,守护提出申请承包千石,但该庄年贡一直是1800石,因此寺家表示不同意,不断进行“愁诉”。最后还是被迫屈服,“守护请”成立。然而守护山名氏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履行承包契约,从1402至1439年的37年间欠交20800余石。

[7]沙汰人:指官衙里各种集会的代表,寺院执事僧、憎众、僧兵等各种集会的代表,以及农村自治体的代表。这里指僧兵集会代表。

[8]王浦圭一:《日本史》第3卷第77页,有斐阁,1978。

[9]大尝会:天皇即位后第一次举行的祭祀天神、地祗的大典。

[10]《世宗庄宪大王实录》,《史料日本史》中世篇第383页。

[11]《校注者松堂日本行录》,同上书第332页。

[12]反:土地面积单位,就是段,一反约992平方公尺。

[13]金翘:金线织花铜缎。

[14]《福建通志》卷59,转引自张声振《中日关系史》第1卷第271页,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

[15]倭寇:中国人和朝鲜人对日本海盗的称呼,参见陈翘恒《明代倭寇考略》第2页,人民出版社,1957。

[16]签原一男:《日本史研究》第141页注,山川出版社。1975。

[17]《高丽史》卷114《金克敏传》,《中国朝鲜史籍中的日本史料集成》(三国高丽之部)第194页,图书发行会,1978。

[18]《高丽史》卷78《食货志》1,同上书第140页。

[19]《明史纪事本末》第1册第181页,中华书局,1977。

[20]高须芳次郎:《海上二千六百年史》第63页,海军研究社,1940。

[21]明朝为严海禁,防走私,乃于1383年规定勘合之制,用于对外贸易。按日本勘合制,先是把“日本”二字分开,作成日字号勘合100道,本字号勘合100道,以及日字号勘合底薄二扇,本字号勘合底簿二扇。本字号勘合100道与日字号勘合底簿一扇送交日本,其余留存北京礼部、福建布政司。日本赴明贸易船各船均须攒带勘合一道,经在宁波检查,再护送至北京。

[22]一贯铜钱等于千文。

[23]《大乘院寺社杂记事》中说“唐船(指遗明船)之利莫过于生丝。其于唐(中国)1斤银250虹(1000包为1贯文),运抵日本则值(铜钱)5贯文。于西国备前、备中,铜1驮价10贯文,其于唐土明州、雪州易之以生丝,则得40贯50贯云云。”转见大久保、儿玉等主编《史料日本史》中世编第326页,吉川弘文馆,1963。

[24)稻垣泰彦:《土一揆与内乱》,《日本民众的历史》第2卷第239—240页,三省堂,1975。

[25]当时称农民为“百姓”或“地下”,“请”系承担、承揽之意。

[26]“物心”。又作“总”,有“代表村民总意的机关”之意。

[27]南条范夫:《暴力日本史》第62页,光文社,1971。

[28]同上书第68页。

[29]《大乘院日记目录》,《史料日本文》中世编第345页。

[30]《萨戒记》,同上书第346页。

[31]藤木邦彦:《政治史》I,《体系日本史丛书》第1卷第395页,山川出版社,1969。

[32]高柳光寿等:《日本史辞典》第1131页的《土一揆·德政一按年表》,角川书店,1979。

[33]、[34]、[35]童云扬:《日本室町时代的“酒屋土仓”和农民运动》,中国日本文学会tg本史论文集》第86—102页,人民出版社,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