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户时代日中秘话》

第二章 发现禁书


来自奉行所的命令

    1695年(元禄八年)3月16日,来自立山奉行所八十鸣武兵卫的命令传达到小通事林金右卫门处。令曰:“依惯例,唐船载来御制禁书之际,应将有关事项报告给奉行。其过程如何形成,令大通事林道荣详细报告。”从此令看,当时已经发现商船载来了禁书。当日傍晚,林道荣和金有卫门及小通事彭城藤治有卫门被召至奉行所,奉行令:“此次十六号南京船载来《帝京景物略》一书,令审查庸人,为何载来。”三人受命后连夜赶往唐人屋敷,将该船除船头何元亮、财副陈献可之外的所有乘员召集一处,开始秘密调查。他们让有关人员分别提出证词,然后立即译成日语送交奉行所,一时忙乱不堪。

    所谓御制禁书(即禁书)究竟指什么呢?它是指用中文书写印刷的宣传基督教义的书籍。众所周知,江户幕府禁止天主教的传播,实行思想禁锢。为了有效地达到这一目的,首先必须防止宣扬基督教义的书籍自水路传入国内。为此幕府在长崎奉行之下设置了书物改役(书物改役:江户幕府为禁止基督教的传入而在长崎设置的官职,由长崎圣堂的儒者向井家族兼任。书物改役专门负责审查自长崎港输入的汉籍,其下有书物改役助手、书记、挂信牌等属员,在长崎会所具体审查输入的汉籍,一旦发现宣扬基督教的书籍或有关记事,即刻进行禁止或消除。——译注),专司调查舶来书籍中有无天主教的内容。凡有之者均视为禁书,无之者方准许输入。

禁书的审查

    1630年(宽永七年),根据幕府的命令,于长崎建春德寺,由开山泰室负责有关天主教禁书的审查。开山泰室的俸禄为江府御切米三十袋及五人之量的扶持米,由天草代官所供给。春德寺住持代代继司其职,有关资料可见《书物目利春德寺》。书物目利是对输入长崎的货物进行评定鉴别的诸官吏之一,最晚设于1644年(宽文四年)。当时此职定员三人,除春德寺住持外,另加两名商人。书物目利具有发现异常书籍的义务,他们每年都要在送给奉行所的公文前写下这样的条文:

    末见有兵书及涉及天主教内容之书籍;若发现异常书籍,当立即报告。

    若发现江户、京、大坂、界等地有异常书籍,即速告各地奉行及有关上司。

    禁书的取缔最初由春德寺承担,此后到1639年(宽永十六年),向井元升开始任书物改役。向井元升出生于肥前国神崎郡酒村,后移居长崎。原为儒医,亦通天文、本草,著有《疤厨备用本草》等书,所以又是一位学者。1647年(正保元年)圣堂建于立山后,他在立山书院传授儒学。元升任书物改役的主要目的,在于“将唐船载来的御用书籍藏入文库”。宽永十六年,幕府在江户城内的红叶山开设文库,收藏并管理从前将军家的所有书籍,这就是著名的红叶山文库,若用汉学的表达方式就是枫山文库。元井的职责是从中国船载来的书籍中,选择出对红叶山文库有用的藏品。当时书物改役购买了些什么书籍,可见藏于东北大学狩野文库的《御文库目录》。另藏于长崎市立博物馆的圣堂文书中亦有《御文库目录》,其中有一高9厘米、长151厘米的小文书(370一38),载有书物改役向井氏在l 723年(宽保八年)前向江户提供书籍的数字,其中仅宽永十六年一年就提供了92部。

禁书

    什么样的书才能称为禁书呢?从性质上说,没有逐一公开的必要,唯独有关者了解的书就是禁书。据此可知,出自长崎书物改役之手的资料是最可信赖的。1698年(元禄十一年)8月,大坂町奉行松平玄善头忠周,禁止市内书店出售38种禁书,并令各店在店前张贴出这些禁书的目录。1829年(文政十二年),丰田贡等一伙邪教徒在大坂被判刑,町奉行藉此颁布严令,再度令书店张贴出38种禁书目录。以上两次在大坂公布的禁书书目都是相同的。元禄时的告示牌曾存于大坂的鹿田松云堂,现存伊贺上野市的冲森书店。1771年(明和八年)京都书林组合刊行了此禁书目录。我手中也有一册,上面列举了38种禁书。但和大坂告示相比,书名略有不同,而且还有36种之说。可见该目录即使是出于书店的经营需要而印行,在内容上也未必完全可信。顺便提一句,我手中的禁书目录有“高于穗正念寺”藏书印。这说明越是秘密就越想知道,这是人的本能。该目录虽用于书店的经营,但禁书的神秘使人们对此兴趣大增。毋需赘言,这种倾向在知识分子中表现更甚。三浦梅园的《归山录》、《五月雨抄》,新井白石的《骨董杂谈》,近藤正斋的《好书故事》对禁书目录都有记录,可惜不是有所出入就是出现误记。因此究竟什么是禁书,成为禁书的原因何在,就成为研究思想史、天主教史的人们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这一课题在伊多东三郎氏的《禁书研究》和海老泽有道氏的《关于禁书令的几个问题》的论文中大致得到了解决。

    两氏的结论建立在亲手获得禁书进行考察的基础之上,和江户时代的人们根据传闻产生的认识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的研究解决了资料间的许多矛盾之处,这是很有意义的。但另一方面,研究有时也会遇到枯燥乏味的问题。这里举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譬如很多资料中都记有“计闲”或“计开”这一书名,但伊东、海老二氏广泛搜寻了汉文版的基督教书籍,并末发现此书。由此两氏确认,计开是正确的,计闲是计开之误。据伊东氏判断,计开意为合计,并非书名;唐人文书中也经常使用该词,当要表示以下内容如何如何时,就在前面书写“计开”二字。总之由于存在着将惯用语列为书名的情况,因此所谓禁书38种是很靠不住的。

关于禁书的资料

    研究者们历来认为,最值得信赖的资料莫过于长崎县立图书馆藏的《御禁书目录》、《御禁书中御免书目录》、《御制禁御免书籍译书》以及近藤正斋经调查向井家旧有资料写成的《好书故事》。尤其是长崎县立图书馆的《御禁书目录》,为1841年(天保十二年)4月向井雅次郎、田边启右卫门、村冈东吉郎三人联名向当时的长崎奉行户川播磨守安清提出,可信度更高。向井雅次郎是向井元升的后代,第七代圣堂祭首(圣堂祭首;孔庙中主持祭把事务者。)。以后他和任书物改役属吏的向井外记兼哲共任圣堂教官,协助当时的书物改役工作。题签上所书的“三在勤户川播磨”,是奉行户川安清后来加写的。当时长崎奉行置员二人,一人在长崎执政,一人在江户值勤,一年后互相替换。户川安清在第三次执政长崎时接受了此书,故书“三在勤”。长崎县立图书馆位于过去的立山奉行所之后,所藏资料之丰,为探寻江户时代日中关系秘话时可资利用的最好的图书馆之一。长崎县厅在接管长崎奉行所的文书时,还继承保存了一大批被废弃的文书。例如天保年间的文书,在明治初县厅接管时随即成为现时可以发挥作用的资料,因此其可信性堪称第一。此外《御禁书目录》也并非缘于户川播磨守的个人兴趣而产生。如同后文将述,这可能是此年舶来的《天方至圣实录年谱》有新禁书之嫌,于是户川播磨守便采用了和元禄八年同样的处理禁书的方法,正式提出报告。

禁书32种

    关于1630年(宽永七年)的禁书情况,近藤正斋的《好书故事》有详细记载。是书根据当时亲赴长崎的幕府书物奉行向井氏的资料写成,在开列了32种书名后记道:“宽永七年,欧罗巴人利玛窦等人所作二十二种书籍均为邪教之书,御制予禁。其余杂有邪教之说及国俗风仪等书,可以就此贩卖。”指出欧洲人利玛窦所作的32种书涉及基督教,故禁止流传。《好书故事》列举的32种书名如下所示:

    《天学初函》、《一部》、《畸人》、《十篇》、《辨学遗椟》、《七克》、《弥撒祭义》、《代疑篇》、《三山论学记》、《数要解略》、《唐景教碑》、《圣记百言》、《天主实义》、《天主续篇》、《二十五言》、《灵言蠢勺》、《况义》、《万物真源》、《涤罪正记》、《涤平仪记》、《表度说》、《 测量法义》、《测量法义异同》、《简平仪说》、《职方外纪》、《天问略》、《勾股义》、《几何原本》、《交友论》、《泰西水法》、《浑盖通宪图说》、《图容较义》、《同文算指(前编通编)》

    《天学初函》是明祟帧年间李之藻、徐光启等人编纂的丛书,共52卷,收书19种,分理编和器编二类。理编9种(带。者。唯唐景教碑为刻记景教传播情况的著名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故附录于西学凡),器编11种(带·者)。丛书即相当于今天日本所说的全集。伊东多三郎氏曾根据对《天学初函》实物的调查,发表了自己的研究成果。不过目前此书在日本已很难见到;静亮堂文库和天理图书馆的藏本是明治以后传入的。尾张德川家文库也有一部,系家康赠与德川义直。但此书藏于宽永七年前,即传入于是书成为禁书以前。我曾调查了以将军红叶山文库为主的大名藏书,在叹服如此众多的汉籍舶来日本的同时,也为《天学初函》的罕见而深感禁书政策实施之烈。

    在32种书内,十篇不是书,而应是《畸人十篇》。伊东氏考,这是将一部书名一分为二的结果,或是将这里未出现的禁书《十慰》改作十篇所致。曾任书物改役的向井氏也出现过这种失误。再加上唐景教碑作为独立的《西学凡》附录,因此除《天学初函》所收的19部书外,便剩下了《十慰》、《弥撒祭义》、《代疑篇》、《三山论学记》、《教要解略》、《圣记百言》、《天主续编》、《况义》、《万物真源》(源应为原)、《涤罪正记》(记应为规)、《涤平仪记》11种,这11部书和《天学初函》同被视为禁书。

    不过据海老氏考,《涤平仪记》实际并不存在,它是将《涤罪正规》和《简平仪记》合二而一后的架空之书。宽永禁书虽书作32种,但实际只有31种,而且禁书之名形成年代不详。他推测,也许是将《同文算指》的前编和通编分算为二部,才有了32种之说。

    使上述数字相符确实是一个难题。不过据我推测,《天学初。昂》本身就是一部书。《好书故事》的禁书目录首先特意写出“《天学初函》一部”,然后才在底下列出其细目,这样其他书无意中也被包含在了《天学初函》之中。所以我认为在“《天学初函》一部”的标题之后,原先应有前文言及的“计开”二字,书名细目开列在“计开”之后。《天学初函》本身就是禁书,因此收入其中的每一部书也就都是禁书。

    《天学初函》 《天学初函》的编者李之藻和徐光启虔诚地皈依利玛窦,不仅协助他的事业,还著录、传播他的译著,编成此套丛书。其理编基本是有关教义的书籍,器编则是自然科学方面的书籍。

    例如《辨学遗践》为利玛窦和虞淳熙就佛教的论争,书中反驳了僧人莲池的《竹宙三笔》对天主教的排斥说。《天主实义》是利玛窦的著作,其采用中士和西士的二人问答体,叙述天主教的大概,排斥佛教。《畸人十篇》设置十问,通过问答阐述教义。《交友论》和《二十五言》也是利玛窦的著作。《西学凡》的著者是艾儒略(JuliusA1eni),他通过此书介绍了西方学术和教育制度。《灵言蠢勺》系毕方济(Franciscus Sambiaso)所著,徐光启编录,中心阐述了亚尼玛(Anima即灵魂)。上述无疑都是幕府根本禁忌的书籍。

    《职方外纪》为艾儒略所著,是详述五大洲地理、风俗、物产的地理书,高中的世界史教科书也列有此书。此书不与理编相合,后被解禁。

    下面再就器编作简单介绍。《泰西水法》系熊三拔(Sabbattinusde Ursis)著,是有关水利和水质的技术书籍。《浑盖通宪图说》是李之藻撰写的天体测量法之书,《几何原本》则是利玛窦、徐光启合译欧几里得几何学的译著。《表度说》为天文历法书,《天问略》为天文常识书,《同文算指前编通编》为数学书,《团容较义》为几何学书,《测量法义》、《同异同》、《勾股义》均为勾股测量术书,《扬平仪说》是天体地球测定法之书。

    在器编中,《几何原本》、《同文算指》、《团容较义》、《测量法义》、《同异同》、《勾股义》等均主要由利玛窦翻译,李之藻、徐光启协助,因此利玛窦对中国明末的学术具有很大的影响。据此再看宽水禁书令指名禁止“欧罗巴人利玛窦所作之三十二种书”,其含义也就不难理解了。

秘藏禁书

    通观整个江户时代,自宽永禁书令后,禁制时严时宽,这一现象尚有待详考。但简言之,传播基督教的书籍并不是完全能够排斥在外的。这其中既有因疏漏而流入者,也有自宽永前就已传入者。例如1710年(宝永七年)舶来的刊行于明末的丛书《说郭》,就含有《交友论》,结果也得以传入。伊东多三郎氏例举了很多这样的事例,令人兴趣陡生。我想介绍一则就发生在身边的例子。1965年当我调查唐船舶来书籍时,发现某古书目录中有“一六十兄”这一奇怪的书名,注云书中有福山藩阿部家的藏书印。阿部是幕末老中阿部伊势守正弘之藩,购有很多唐船载来的书籍。阿部当时对此书甚感兴趣,极想购得,可无奈已被他人购走。幸好购得者是同僚中的某教授,阿部因此得见此书。“一十六兄”这一奇怪的书名,其实是“七”和“克”的拆字。“七克”是书名,可见宽永七年的禁书目录。此书为庞迪我(P.Did dePantoja)所著,他认为追求富贵逸乐是诸恶之源,贪、傲、翟、淫、怠、妒、忿七种恶德即产生于此,教诲人们要克服这种七恶。该写本成书于何时尚不明确,不过隐匿书名秘藏禁书的本身,就具有很深的意味。

    关于宽永禁书姑且在32种上作结,况且如近藤正斋所书,“其余杂有邪教之说者及国俗风仪等书,可就此贩卖”,即某些书籍即使杂有禁止的内容,也不作禁书处理。但这一状况因下述事件的发生而被迅速改变。

《寰宅谩》和向井元成

    1685年(贞享二年),《寰有拴》一书随十六号南京船所载书籍舶来。此书系明天启年间葡萄牙籍耶酥
传教士傅汛际(P.Franciscus.Furta此)所著,前有李之藻祟帧元年译序。全书分圆满、纯体、不坏等十五篇,抨击儒、佛、道三教,宣扬基督教义。当时任书物改役的向井元成发现此书后,指出其属禁书。元成是前文提及的向井元升的三子,其次兄兼时,字元浏,即徘人向井来去。1658年(万治元年)元成三岁时,随父兄移居京都,16助年(延宝八年)春返回长崎。同年3月23日应奉行牛近忠左卫门之请,任圣堂祭首。长崎圣堂1647年(正保四年)由元成之父元升创建,1663年(宽文三年)毁于火灾。牛近忠左卫门将其重建后,唐通事彭城仁左卫门及南部草寿相继任为祭首。7月25日元成又被任命为书物改役,完全继承了父亲元升的职位。在任书物改役的第五年,元成发现了《襄有设》。

    有关当时的经过就连《唐通事会所日录》也无记载,因此很难获得详细的资料。目前所能看到的唯一的资料,就是奉行川口源左卫门于8月14日提出的有关落实老中(老中:江户幕府职官名。其直属将军,总理幕府,处理朝廷、大名事务,并直接管理远国役人。定员四至五名,每月交替勤务,缺员自二万五千石以上的谱代大名中补任。——译注)7月晦日指示的报告。据该报告记载,此书的所有者是吴湛竹。奉行于14日通告吴湛竹和二名船头前往官府,可见吴的身份是“客”(参见第十章)。因吴湛竹“携带禁书”,二船头“虽早已知晓有禁书之事,却仍载来此类书籍”,无法之极,故今后禁止三人来日;《寰有拴》全六册一并在众人面前焚毁;载来货物包括追回已卖出者,全部装船,限期离港回国。这种禁止交易而令其载原货返回的处罚,使唐船的航海完全化作无用功,令唐人蒙受了极大的损失。

    禁书的发现使元成顿时成为功臣,他因此部属奉行宫城监物统辖的、在江户藩邱值勤的川口摄津守平起平坐。9月16日元成.因“细致勤勉于御用书之审查,发现了重要情况”,被赐与新御切米三十袋,御扶持米二份(御切米:江户时代发给幕府、大名家臣的俸禄米。以春、夏、冬为期,一年发三次。扶持米:义同“御切米”),并特别优待其家族可世袭其职。通告的言词细致入微,切米扶持也意味着“东西虽少,但子子孙孙得以世袭相传,实乃幸运无比。其不胜感激之情,远国之人难以知晓”。从此向井便直属于长崎奉行,代代世袭书物改役之职。

    自贞享二年发现《富有拴》后,被指为禁书的书籍急剧增加。幕府以此为诫加强审查固然是其成因之一。但禁书必须经由书物改役之手才可能发现,因此这恐怕也和元成愈加勤于职守,欲以此树立功绩,从而从严把握的现实不无关系。

禁书——北京指南

    话题再回到1695年(元禄八年)十六号南京船载来的《帝京景物略》一书上。该船的入港日无法确认,不
过据《唐通事会所日录·四》载,十一号广南船于正月25日午时入港,2月15日将来自南京崇明县经由山东胶州购买猪肉,后于返回沿江途中于正月14日漂流到萨摩领域内的船(《会所日录》称“自萨摩拖来的猪肉船”内的19名乘员,委托给十六艘船船头各照顾一名,剩下的三名则委托给一、五、十六号南京船。这说明十六号南京船当时确实在长崎,其入港时间可限定在正月25日以后到2月15日以前。小通事林金右卫门于3月16日被召,所以前后应有一个月的间隔。就是说在这一个月内,书物改役对舶来书籍进行丁例行检查,结果发现《帝京景物略》有问题,便向奉行作了报告。《增补长崎略史》中“天主教沿革史”所引用的《帝京景物略大意书》和《备忘录》,就是来自书物改役的报告。大意书即书籍的内容提要。《帝京景物略大意书》于元禄八年三月提出,《备忘录》也在此月提出,并有春德寺、岩永元当、片山元止的署名。岩永、片山是书物改役的助手,元成因末承担此事,故无署名。上述报告均无日期,但应接近15日。

    《帝京景物略》为何会成为禁书呢?高桥盛孝教授曾不解地问。这种不解确实也在情理之中,因为此书本来就是北京的观光指南。作者遂安人方逢年和门生刘生洞、友人于奕生在游览了北京城内外的名胜古迹、出水园池后,记其见闻,并附古人诗词于各部之后而成此书,于1635年(明祟帧八年)出版。其实真正使此书受禁书之累的,是分别见于卷4和卷5中有关天主教堂和利玛窦的记载。

天主教堂和利玛窦墓

    明神宗时,利玛窦来到中国,因得神宗之用而新建了天主教堂。据书籍提要述,“《帝京景物略》详细记述了该堂的修建方法和耶酥之像;‘右圣母堂,母貌少女,手一儿,即耶酥’;又记基督之受难、复活、升天及基督教会等事,‘奉教者曰契利刺当。祭陡斯以七日,曰米撤,于耶酥降生升天等日,曰大米撤。刻有天学实义等书行世’。“其篇未有诗四首,皆明代诗人赠利玛窦,以颂其功德”。

    对利玛窦之墓,书籍提要介绍了原书记载的利玛窦的容貌、肤色、语言以及“万历庚戌年利玛窦卒,以陪臣之礼葬之,其墓穴造型不同于中国风格鸣内容。又记利玛窦墓左侧为邓五函(P.J.Ter—renz)墓,介绍了其学说;对二人的宗教信仰也有部分涉及。最后书籍提要以“明代诗人过其墓,附诗一首。大概如此”作结。

   《备忘录》在叙述了较书籍提要更为简明的内容后云:

    《景物略》一书本系北京风景、土地概况之记载,除两卷外,别无有关耶统之内容,文内亦无施教于人,以道劝人等言辞。所附诗人之作,皆为赞美其学术功德,对此大意书已有所述。现再将部分文辞呈上,敬祈审阅。

    应当说,这是比较公允的评价。

詹通事的调查

    三名通事于16日深夜奉命调查了唐船头后,次日清晨便将唐船头的述辞及日译本提交给西奉行所和立山奉行所,并在早饭前在立山对唐人进行了审查。当时想必又重复了“踏绘”等甄别天主教徒的方法。随后在唐人返回宿舍前,对船头、财副、客传令道:“为详细调查此次因何载来邪书”,有关人员严禁外出。,不得与他船人交通,所述供辞由通事拿取。又召来柑屋町代表中村六右卫门,令审查结束前禁止交易货物。另令福济寺、兴福寺憎人,速将十六号船的施舍物丢弃。

    18日,除患病者和在唐人屋敷的值勤者外,全体通事聚集会所,向奉行提交了经过整理后的船头何元亮、财副陈献可、书籍主人费计庸及客中七人的述辞和费计庸、船头、财副的二份誓词并日译本,又将南京漂流船的二名乘员分别托付给了十八号船和二十号船。这天对20艘春船实行了允许分船贸易的政策,但十六号船得到的却是“不许交易,等候通知”的命令。

    20日,大通事彭城仁左卫门和林道荣联名提出备忘录,报告了审阅《帝京景物略》后的结果:

    经仔细审查上述二卷内容,其主旨均为称美其人其节,问或涉及邪教魁首之名及由来。其中末触及天主教主张,仅就其建筑作了介绍。书中亦无宣扬邪教文句,完全局于与唐国诸省相同之风土记或志书类书籍。所记对象为境内不涉及一切善恶之名胜遗迹并山林草木,故除右二卷外,无邪宗名目。对照以前已有之《名目详成》,《景物略》亦属风土记一类书籍。两位长老通事根据奉行的特别命令审查了此书,表述了自己的看法,即《帝京景物略》没有宣扬天主教教义,它属于风土记一类的书籍。

老中的指示

    21日立山奉行所再度对唐人进行调查,以确认昨天取证的述辞是否有误。这天被调查的役者、工社(水手)达36名之众。通事于次日提出了所得述辞二份并18日的调查结果一份,立山役所据此于23日作成由9名通事连署的证明文书。随后奉行官城越前守和澄、近藤备中守用章为了向在江户的另一奉行丹羽远江守长守通报事件经过、调查结果及处分的拟定,于4月10日将唐人述辞、誓词并日译本及书籍提要送达江户。当时长崎
奉行置员三人,丹羽遂将这一事件向老中作了报告,巷中决定维持原处分不变,并由远江守于4月15日作了回复。次日老中又下达了备忘录:

备忘

    今春入港之十六号南京船载来书籍内,有《帝京景物略》一书,载北京地方风景、寺字堂阁遗迹等,亦有邪宗门之事。经对右书物主费计寇并船头及客等诸入进行审查,是书舶来时只将书名修改,内容末作改动。今奉行送来有关审查内容、唐人述辞、誓词并日译本及此书大意书等六份文书,逐一秉告详情。

    右诸唐人已行踏绘等审查,其述辞属实,无有意载来此书之状。但书中有邪宗祖像、体统、宗门功业之载,故拟在奉行屋敷于全体唐入面前焚毁此书。书籍主人费计淹及两船头今后不许东渡来日,一船货物禁止交易,立即返航回国。

    右无意舶来之书拟在唐人面前焚毁,书籍主人和船头不得再次来日,一般货物禁止交易,立即返航归国。奉行对此书之舶来已作如上处理。今后当更加密切关注邪宗门之事,细致审查。

以上
四月十六日

土 相模守
户 山城守
阿 丰后守
大 加贺守
宫城越前守殿
近藤备中守殿

奉行的通告

    该文书的前二段是对长崎奉行呈报处分的认可,后一段是对将军的报告。老中指示和丹波复文于4月末到达长崎,4月晦日奉行即向唐通事会所发出“令十六号船立即准备出船”的指示,5月1日便正式下达了“十六号船即刻离港”的命令。当天十六号船向宿盯代表结算了食宿费,次日20名唐人上船装载货物,又将安放在唐寺的菩萨移到船上,取回了入港时施舍给唐寺的物品。3日,46名唐人被集体召至立山奉行所,听取了两奉行的通告。通告内容如下:

    耶酥宗门历来被严加禁止,此早已向诸唐舱宣渝。今载来邪说书籍,实属不法。经查,此书属内容末加改动而无意携来,故有其科。现令全船货物禁止交易,烧毁书籍,起锚返航。又,《天学实义》等其他书籍亦属禁书之列,同船裁来亦局无法之极。今后坚决禁止书籍主人费计寇和船头何元亮东渡来日。

                                                                                      五月三日

    通告完毕,焚毁书籍。是日,十六号船离开长崎港。以上是《帝京景物略》书案的结果。但其过程在《彻制结构兔书籍译书》中,仅记作“元禄八亥年十六号船载来《帝京景物略》,焚毁”。

    在这里介绍了许多有关《帝京景物略》的资料。以此为线索,下文我们将详细地探求禁书的形成原因。

贞享二年以后的禁书

    自贞享二年认定《寰育拴》为禁书以来,视为禁书的标准愈来愈苛刻。到1720年(享保五年),又追加了
包括《寰官没》在内的16种禁书。以下列出的就是据长崎图书馆藏《御禁书目录》作成的有关禁书书名、舶来年代、舶来船以及对其处理结果的一览表。

《寰育拴》 贞享二年 十五号 焚毁 叱船主令载原货返回
《福建通志》 贞享三年 十二、十五号 焚毁 叱船主令载原货返回
《地纬》 贞享三年 三十二号 焚毁 叱船主令载原货返回
《天经或问后集》 贞享四年 二十一号 墨消 叱船主令载原货返回
《帝京景物略》 元禄八年 十六号 焚毁 叱船主令载原货返回
《西堂合集》 元禄九年 六十二号 引破 叱船主令载原货返回
《西堂合集》 元禄十一年 十二号 墨消 叱船主令载原货返回
《三才发秘》 元禄十二年 四号 墨消 叱船主令载原货返回
《愿学集》 元禄十二年 二十一号 墨消 叱船主令载原货返回
《西湖志》 元禄十二年 五十六号 墨消 叱船主令载原货返回
《禅真逸志》 元禄十三年 六号 墨消 叱船主令载原货返回
《名家诗观》 元禄十五年 三十一号 全部返还 禁止来日交易
《檀雪斋集》 元禄十六年 九号 全部返还 禁止交易
《增定广舆记》 宝永七年 十六号 墨消 叱船主令载原货返回
《坚锐集》 正德二年 一号 墨消 叱船主令载原货返回

禁止的理由

   所谓“墨消”,就是用墨消除掉有问题的部分,“引破”则指将有问题的一页撕去。尽管如《帝京景物略》一条所示,有关载原船货物返回、禁止船头等人来航的处分无任何记载,但可以充分想见,对舶来禁书船的处分很可能不是令其载原货返回,就是禁止航海来日。

    在该目录中,还载有上述书籍成为禁书的理由:

《天经或问后集》 多有阴阳五行说之邪法
《西堂全集》 书中外国竹枝词内载有欧罗巴诗
《三才发秘》 引用了西洋算法及《浑盖通宪》
《愿学集》 有赠答西洋人之内容
《西湖志》 万岁亭篇有邪宗门之说
《禅真逸志》 有耶稣字样
《谭友夏合集》 有邪宗门之嫌
《方程论》 有西洋人之名并御禁书之铭
《名家诗观》 有清人吴统持和西洋人之赠答诗
《檀雪斋集》 书中自鸣钟颂序载有耶酥之事
《增定广舆记》 有天主堂之载
《坚钒集》 载有西洋三主并天主利玛窦之事

   如上所示,“所载邪宗门之事即使仅有只言片语”、“不必说耶酥,即使略有关于其徒利玛窦等人物风俗记载”,也都在禁止之列。方针转换 1720年(享保五年)将军吉宗令:“以前书籍中略有邪宗门之事即视为禁书,今后只要不是与宣传教义有密切关系,不仅可以御用,亦可流传于世。”这一宽缓政策的出台,使向来
森严至极的禁书方针得到了转换。其结果是,当此后中国船舶来天’文、历学、数学等属于《天学初函》器物编的书籍时,便可得到不加禁止,允许交易的许可。这些书籍是:

《固容较义》 《浑盖通宪图说》 《测量法义》 《同异同》 《简平仪记》 《勾股义》 《几何原本》 《交友论》 《同文算指》 《泰西水法》 《天文略》 《职方外纪》 《福建通志》 《西堂全集》 《三才发秘》 《西湖志》 《谭友夏合集》 《增定广舆记》 《坚瓢集》

    不过这其中的《职方外纪》虽在当时开禁,但到1795年又再度成为禁书;《坚瓢集》1805年(文化二年)舶来时被“墨消返还”,1825年(天保八年)舶来时则允许出售。在下文中将多次利用的长崎图书馆藏《御禁书目录》之所以产生于天保十二年四月,直接原因就是此年一号船载来了《天方至圣实录年谱》。书物改役经审查后,确定为禁书,于4月9日在圣堂焚毁。户川播磨守为报告其经过而作成了该书目。其实此书并不是天主教书籍,而是清人刘介廉著于康熙六十年前后、乾隆四十三年袁国柞印行的回教书籍,共20卷10册。书物改役视其为禁书,不知是因为其中有关于耶酥或外国的记载,还是一概视回教为邪教。此点无资料可查,甚为遗憾。有趣的是当书物改役看到阿拉伯语的汉字音译时。会作如何感想呢?

处理的和缓

    自享保年间转换方针后,即使在载来禁书的情况下,其处理也较前而有所缓和,像令载原货返回的命令似不再实行。如明和八年卯九号船载来《天学初函》,其书籍提要写本今藏于九州大学附属图书馆和东北大学图书馆狩野文库。东北大学本的书写年代较晚,九州大学本有封面,线装,23页,l册,中间有明显脱落,脱落部分同东北大学本。原封面中央分二行书写“卯九号唐船载来贩卖书籍之内”、“天学初函大意书”,右侧分三行书写“明和八卯年”、“新见加贺守样御在勤之节言”、“上”,左侧写“卯八·月”。新见加贺守即明和二年一月至安永三年十一月位居长崎奉行的新见正荣。

    此书1部2函16册,所记以《西学凡》1卷17页为始,依次记录了18种书的书名、卷数、页数。在书籍提要里记明页数,还不见有其他之例。这可能是由于所记之事为明确指定的禁书,所以为防止剪取才有此举。提要书的后半部分,记载了《团容较义》以下至《交友论》的十种有关天文、历法、算法书籍的内容概要,随后记道:“对享保五年以来西洋人所著之邪法教化之书末敢不记,上述十种载来之书无邪法教化内容,故允许交易。”据此可见,允许交易上述书籍的手续在当时已经办妥。其时担任书物改役的向井斋官是元成之孙,名兼美。

奉行所的文书

    长崎博物馆藏圣堂文书,有奉行所传达给向井斋官的有关对该书主人的处分文书(编号370一41),全文如
下:

   卯九号南京船主程涧南

   去夏舶来书籍内有《天学初函》十八种,右者为彻制禁书。质其原委,系于去夏起航前,唐国书肆现有之物,程涧南购得后连同目录一并装船,混杂于其它普通书籍内,末加核对而就此载来。现十分后悔当时之疏忽,恳请宽恕疏赂之罪,焚毁此书。程涧南身为船主,责任重大,本应对运载货物心中有数,然而却首先对禁书之事不予重视,无法之极。现其申述,载来此书实属无意,如今后悔不已,故对其特别宽有,处以训斥b。此书内不宜教化处已墨消之,返航时携回。所载其他货物,经审查大致无违禁品。

    将上述通告传达给卯九号船主,令其知此旨意。书籍内不宜教化之处以墨消之,于交易所交还,令其返航时携回。

辰二月

    根据该文书可知,对携来禁书的船主程涧南的处分只是训斥,书籍也是“墨消”后令其带回。况且此书的提要写于去年8月,而处分实行于此年的2月,从时间之充裕看也不会受到禁止交易、令载原船货物返回的严厉处分。1799年(宽政十一年)11月11日,在唐人屋敷乙名屋,对是年夏天携来《帝京景物略》的王氏番外船主沈敬胆实施了处分,结果也同样是训斥、墨消并携回,和元禄八年亥十六号船所受的处分迥然不同。奉行所文书中载有程涧南的申辩之词:“此书为唐国书肆现有之物,购得后连同目录一并装船,混杂于其他普通书籍内,末加核对而就此载来”。沈敬胆文书里也记有与此完全相同的言词(长崎博物馆圣堂文书)。其原因可能是这一对期入港的唐船已经减少,渡海的唐人数也已经固定,日本已基本掌握了船头们的情况,所以认为舶来书肆的现有书籍可能确属实情。像沈敬胆的出航次数就至少在十次以上,涉及安永九年四月一日漂
流到房州干仓的唐船资料,有许多关于他的记载。1782年(天明二年)寅十号船入港时,他又带来了很多书籍。因此日本方面对偶然混杂在货物中的禁书,采取的是较为宽松的处分。

    书物改役此后也检查舶来书籍,审查内容。如觉可疑,必向奉行报告,等待裁断。只是奉行以及得到奉行报告后的老中的措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时也会因国际形势的变幻而发生变化。我们通过对舶来于幕末的《海国图志》的处理,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此种变化。有关此点将在末章叙述。